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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珠海坐月、無酬家務勞動、提早退休住珠海不獲豁免?市民質疑現金分享無公眾諮詢

政府昨日(29)突然頒佈「現金分享計劃」新方案,一石激起千層浪,民間大方向支持183天留澳限制,但不少市民對豁免範圍和執行細節有異議。今(30)日多位官員出席《澳門講場》電台節目,有聽眾質疑當局未經公開諮詢、新制推行太倉促;也有市民不理解為何家庭主婦、照顧者、提早退休者移居大灣區會被剔出受惠範圍,無法享有跟橫琴居住者一樣待遇。

「我姐姐為了生小朋友2024年到珠海坐月靜養,她是家庭主婦,系統顯示不符合資格,無一項豁免條件可以適用在她身上。」

聽眾林先生表示,父母已移居珠海,姐姐在生產前後多跟雙親同住,方便照顧,現在卻因非住院、無工作,在澳門住不夠183天而被取消現金分享資格。他不清楚「人道主義」的豁免條款最後是否適用在姐姐身上。他另一些搬到珠海的澳門朋友也面臨類似情況,「珠海生活成本低啲,有些是自僱者,有些會返澳門做兼職、臨時性工作,但可能也不夠183日。」

市民:現金分享今年應沿用舊制

總括而言,他認為這次改革是好的,但有少少突然:「這是跟市民利益直接掛鈎的政策,無一個公開諮詢,不太合理。今年應先按舊制行,將改革框架公開,讓市民有機會表達各種自身情況,完善後再推出。」

社保基金代主席陳寶雲回應上述問題時似乎有點「捉錯用神」,只重申豁免條款是配合政府施政,鼓勵市民、尤其是青年到大灣區工作汲取經驗,「佢哋可以由僱主發出證明,網上資料好詳盡,有咩手續、要填咩表,表格式樣都有齊,歡迎市民參考。」或許正如主持人所言,有些問題要等更高層級的官員才能回應。

社保基金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解答另一個案時補充,初步分析一些未滿65歲、因澳門居住壓力移居內地的個案,未必能以「人道理由」豁免 ,除非是接受治療或涉及生命安全等原因。陳寶雲重申,除了在橫琴深合區生活的市民,其他在大灣區無工作、不適用豁免條款的人士,不符合發放條件。

憂資方嫌麻煩不開證明?官員:望僱主配合

至於有聽眾擔心,在境外做全職工作的市民,僱主可能嫌麻煩、不想跑多個部門辦營運證明、稅務和年度報告等資料而被剝奪資格,陳寶雲重申工作證明是必須,證據要充足「僱主有責任提供證明,期望僱主配合」。她又提醒,相關文件要具真確性,否則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和詐騙罪,後果嚴重。

也有市民反映,在內地居住的澳門居民未必有居住證。陳寶雲稱,居住證並非強制性文件,按以往經驗,市民可從市委會或居委會獲得有效的證明文件。

陳寶雲稱,新政策已加入多項豁免條款,令覆蓋範圍更廣。除了諮詢熱線,市民可到五個政府服務中心32個櫃檯查詢。財政局表示,聲請異議成功的市民,將於隨後一個月內獲發現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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