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k

現金分享之豁免情況多面向內地 張永春:非歧視性規定

圖說: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本媒未受邀到行政會新聞發佈會,故只能收看TDM直播)

行政會今(29)日公佈現金分享新政,居民須於2024年留澳達183日才具備資格獲現金分享,又新增八項豁免情況,條件多面向居住內地的澳門居民,少提及在外國或香港居住的澳門居民。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提問時強調,有關規定並不是歧視性規定。

有記者問及,為何新規定多在內地居住才成為豁免情況,是否不鼓勵到其他地方居住,是否涉及政治原因。張永春回應稱,對於豁免在內地居住之澳門居民,並非歧視性規定,而且此規定不是首創。在2017年,立法會討論並通過之非強制性央積金法例,已有183日在澳居住的規定,而其中關於養老之居住地點,已明確是內地,其他地方未有囊括在內。張永春稱,相信這規定的設立是因大部分人都回內地養老。

張永春續稱,澳門正融入大灣區,鼓勵老人家回內地養老,一直是澳門的施政方向。若居民在外國受僱或就讀高等學院,亦有機會受豁免。

被問及為何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可受豁免,而居住在香港卻被排除在外,張永春則指,澳門融入大灣區發展的同時,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是特區政府施政之方向,在施政報告中,亦提及了鼓勵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就業的措施,如對符合條件的人士,發放5000元補助。是次現金分享的新規定,是保持了特區政府相關政策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並且,張永春強調,資源應投放資源到與澳門關係較密切的居民,相信各地政府在思考相關政策時,亦會有類似的考量。

深合區及大灣區讀書工作計入183日
張永春冀鼓勵年輕人就業創業

在記者會上,有媒體指出,現金分享計劃特別提及,澳門居民在橫琴深合區以及在大灣區工作、讀書的時間都計算入居澳183日,當局設立該標準是基於什麼考慮,又是否配合施政重點,目的是否為了鼓勵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張永春回應稱,今年現金分享計劃新增在澳不得少於183日之限制,同時新增利弊性的規定,主要是參照非強制性央積金的做法,增加的內容是橫琴深合區的居住、讀書、工作,以及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這兩條規定,這兩條規定的增加,主要是配合特區政府推動澳門橫琴融合發展,鼓勵澳門居民,尤其年輕人,在大灣區就業創業的施政方向。

由於銀行戶口暫時停用,收款現僅接受現金或 Patreon 訂閱支持,感謝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