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醉漢在拱北涉嫌殺害一澳門男子 在外港碼頭截獲

即時報道

文:實習記者沃青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3499

時間:2023年08月2日 14:14

司警移送嫌犯到檢察院偵辦。(攝影:實習記者明青)

上月31日凌晨,兩名醉酒的本澳男子在拱北因口角而「隻揪」,其中一名涉嫌用鉸剪殺死對方後潛逃,在外港碼頭被本澳警方攔截並被捕。

司法警察局今(2)日上午就一宗突發案件舉行特別新聞發佈會。司警發言人凌錦倫表示,一名本澳男子涉嫌在拱北殺人,由港返澳時在外港碼頭截獲。死者為男性,同樣是本澳居民。兩人是同鄉,但互不認識。

凌錦倫表示,於7月31日凌晨,兩人在某共同好友於拱北用作招呼同鄉、朋友飲酒消遣的場所飲酒。期間,死者上前與嫌犯搭訕,卻產生口角,兩者企圖動武時被在場其他同鄉朋友制止,於是嫌犯相約死者到消遣場所外面「隻揪」。

發言人又指,嫌犯比死者早一步下樓,從旁邊的水果檔拿來尖銳鉸剪,待死者下樓時刺向死者數刀,其後便立即丟棄鉸剪並逃走。同日,嫌犯在外港碼頭被澳門警方攔截,嫌犯向警方承認其行為。司警仍在調查為何嫌犯先潛逃去香港,再坐船返澳的原因。

司警移送嫌犯到檢察院偵辦。(攝影:實習記者明青)

凌錦倫稱,兩人的爭吵內容只為瑣碎小事,而兩人當時都為醉酒狀態。嫌犯所用的鉸剪刀刃長8.5厘米,頭部十分尖銳。根據內地警方驗屍報告,死者身上有多處傷口,大腿內側的開放性傷口為致命傷。

凌錦倫又稱,本案雖在澳以外範圍發生,但根據澳門刑法典,由於死者和嫌犯皆為澳門居民,適用本澳刑法。司警控以加重殺人罪及禁用武器罪,移送嫌犯到檢察院偵辦。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