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調整佩戴口罩要求 室外及學校毋需戴口罩 進入醫院、乘搭巴士等仍必須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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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2月26日 10:10

澳門雖沒有「口罩令」,惟市民外出都自覺佩戴口罩。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本澳近2個月來疫情持續平穩,參考世界各地防控經驗,明(27)日起調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包括在一般情況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包括參與學界比賽及營會活動)不需佩戴口罩;3歲或以下嬰幼兒進入任何場所可不必佩戴口罩;惟市民進入部分機構如醫院、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機和乘客仍須戴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發新聞稿指,在一般情況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若進入醫療機構、長者和康復院舍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務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機和乘客,則仍須繼續佩戴口罩;其他室內場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實體根據當時的疫情、場所或交通工具內的空氣流通情況、人員數量和密度、活動性質和持續時間等因素,自行評估及決定是否要求進入場所或乘搭該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應以適當方式公佈或通知。

本澳一直都沒有如香港實施「口罩令」,惟市民一般外出都會自覺佩戴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又指,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舉辦大型聚集活動、托兒所和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現流行高峰期時,主辦單位或主管實體應要求進入有關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而當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亦應佩戴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又表示,若新冠疫情出現變化,當局會按實際情況再度調整室內場所佩戴口罩的要求;並建議居民日常外出時備有口罩,以便不時之需,在家中應儲備至少可供2周使用的口罩,以備緊急之用;市民若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狀應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或到醫療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以及在抗原檢測後申報結果以協助當局精確地監測本澳疫情。當局又呼籲市民保持良好個人衛生以及生活習慣。

明(27)學生在校毋須戴口罩。(來源:應變協調中心)

另外,教青局發新聞稿稱,因應當局明起調整佩戴口罩要求以及發出相關指引,「考慮到放寬口罩措施有利學生成長和身心發展,尤其對幼兒及語言方面教與學有更好的效果」,局方經與衛生部門會商及聽取教育界的意見決定,明起在一般情況下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包括參與學界比賽及營會活動)不需佩戴口罩,高等院校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教青局又指,2023/2024學年幼兒首次入學面談將於31日起陸續開始,家長及幼兒進入學校及面談期間不需要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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