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被盜用難追究?本地創作人任施思:上了重要一課 保護版權意識「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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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網址:https://aamacau.com/?p=87924

時間:2022年06月4日 11:11

本地創作人任施思出示其被盜用的作品。

本地創作人任施思近期幾乎成為網絡「紅人」,皆因自己的二次創作的作品被盜用。由朋友得知自己有16作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本地一間餐廳使用、繼而又在淘寶發現該等作品有得出售,買入的成本則為每張50元人民幣(下同)。任施思認為事件讓自己上了重要的一課,「對於版權,我自己嘅意識都好薄弱,大家對於知識版權嘅意識都好薄弱,因為大家唔識處理有關問題。」被問及對事件的感受,任施思以「荒謬」來形容,「澳門已咁細,竟發生澳門人盜版澳門人出嘅作品」。

她又認為,即使淘寶賣家在接到其投訴即刻將有關作品下架,但難保無下一次,面對如此巨大商業操作,對於保護自己的作品亦深感無力,唯有寄望有好的消費者。若消費者在購買文創作品之前能先好好認識創作人,尊重創作人的付出,這也有助本地文創市場健康發展。

畢業於聖約瑟大學設計專業的任施思於二〇一八開始插畫創作,由手作人轉換軌道成為插畫師。今次被盜用的便是任施思早期從事插畫時的作品,屬二次創作。作品與多部經典港產片有關,共有50多幅。作品中亦系列,如以王家衛或周星馳電影。而任施思表示,有人只是在自己的社交媒體「求其下載了這16幅⋯⋯或只揀咗自己鍾意嘅。」

交涉逾一星期 事件社交媒體一曝光 餐廳便下架作品

任施思於本周三接受本媒訪問時表示,事件初時自己並不打算在社交媒體公開事件,亦曾禮貌地同餐廳交涉,惟餐廳在得知事實後的一星期都未曾作出實質回應才決定公開。然而,在事件公開後,餐廳便下架有關作品。

任施思在五月三十日在社交媒體公開事件,「事件一星期前發生,我已早一個星期傳訊息對方,我最後一個訊息係話:若你擔心版權問題,可以買我其他作品或下架,若對方有回覆就算啦,和平處理⋯⋯但對方無理,直至一星期後,我將事件在社交媒體公佈後一日就下架」。

本地創作人任施思出示其早期與香港電影有關的二次創作,其中有部分被盜用。

她指出,初時聽到朋友告知自己作品在餐廳出現作品時仍在睡夢中,當刻還向好方面諗:「發生咗咩事?嗰人好鍾意我作品喎!」當清醒後,自己才意識到部分作品,自己不曾制作成商品,只是在社交媒體分享。故此,除了叫朋友影低有關相片外,自己亦思考了一段時間才決定如何做。「我隔咗一兩日諗咗要點做後便傳訊息畀餐廳,我好有禮貌向餐廳表明用了我作品,並指出IG有該等作品的相片。」

當時任施思還向對方稱,若欣賞的話可以買自己的其他作品。「我不想搞大事件,希望對方諒解,(我)好禮貌祝(餐廳)生意興隆」。其後餐廳回話指,有關作品的部置是由本地一間軟裝公司負責,故要先去了解。「隔咗大概一兩日(餐廳)再覆我,對方亦好禮貌,話唔知係我作品,都好欣賞」。同時,對方亦向任施思提出數個「好專業」的問題包括可否證明擁有這些作品的著作權、有無電影公司授權、有無版權等。

在收到有關問題後,任施思表示,自己當下反應是:「你用咗我嘅作品,反而係我有問題?」其後自己亦向餐廳解釋,創作的痕跡可以證明自己持有這些作品。「至於(餐廳的)其他問題,我便講只有電影公司才有權向我提問。」

交涉期間,任施思曾就事件向律師、海關查詢。「明白餐廳只想做生意,我也非野蠻人,唔想搞大件事。但係過咗成一個星期(無回應),有啲過份,我真係嬲。我覺得這件事是需要被大家知道,因為若我啞忍 ,這件事不會有結果。我唔係要錢或甚麼,反而係我想對方尊重創作。」她又稱,對方遲遲未回覆或想淡化事件,該事件「不了了之、無咗件事、唔記得嘅啦,但我唔可以,因為係好嚴重的問題。澳門已咁細,竟發生澳門人盜版澳門人出嘅作品,好好笑。」

另一件讓任施思覺得不可思議的事:一間從事設計多年的軟裝公司竟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所買東西或可能涉及版權問題。她認為,這或與不少人認為文創或設計只是一門生意有關,根本沒有去了解該行業,對藝術亦沒有探討,或者只是想賺錢。

網民多留 公共空間未見討論核心問題

事件一曝光,餐廳便下架有關作品,任施思認為,社交媒體力量大,但可惜這個公共空間並未見討論或重視核心問題,即如何保護版權、尊重創作。「事件好荒謬,尤其是發生喺澳門,最荒謬係大家唔重視呢個問題⋯⋯有些(網民)討論錯重點⋯⋯或只想食花生。」

任施思亦坦言,有些留言讓自己覺得創作人心血不值得被尊重。「我有失望、有很多疑問。當見到好離題嘅留言,我會諗部分人或只想食花生?覺得事件有熱度,就去食花生啦,好多人真係食花生⋯⋯從留言看到很多人對藝術及音樂創作、文創都唔重視、唔理解。」

有些討論則被任施思形容為難以理解的,如關於「我嘅畫風如何;用APP加啲字,無技術含量;又話自己都能做到⋯⋯有啲人根本唔重視知識版權、唔重視盜版的問題;亦有人覺得『餐廳用咗你嘅嘢又點呀?』『餐廳無問題用你嘅嘢』。」

任施思又指,有留言則認為畫畫不需要有著作權,藥物、科技等先應有,更有留言指,「版權係你需要自己去維護的問題,而唔係一個消費者需要去尋根的問題⋯⋯而家當我發現咗問題,去維護(自己版權時)則變咗係我錯,有些留言將焦點模糊了。」

淘寶賣方一經告知便即下架 任:好恐佈,唔知會否再上架?

就作品被盜版並在淘寶上架售賣,任施思立即作出跟進,而淘寶賣家亦好合作,一被通知後就立即下架,但拒絕透露來源。任施思形容事件好恐怖,亦曾想過與賣方打官司,但自己在內地沒有著冊商標,「兩地法律不同,一入內地好難(處理),當然我可以投訴對方侵權,我傳訊息淘寶賣家,對方就立即講對唔住,即刻落架。我最想知係來源,若找不到源頭,可以一直買賣⋯⋯在內地侵權事件好難處理,可以一時下架,但唔知會否再上架。」

她又表示,淘寶賣家向自己宣稱作品也是從網絡購得,50元一幅,但分尺寸,亦可無限生產。當追問來源時,「對方都話:我唔知呀,我上網買咋,我唔知」。

任施思認為澳門應有系統的美學教育,讓小朋友可以學習如何欣賞藝術。(攝影:Dragos Gontariu;來源: Unsplash)

從小教育 學習欣賞 尊重創作

任施思表示,事件後朋友建議自己不要再發佈作品或加水印等,但這些方法意義不太。作品若不發佈,便失去其意義。然而,但一經公佈了的作品就無法保證其不被盜用,「我自己的每一作品均有簽名,若被擦後亦不會知誰創作的,所以係好難保護自己作品,即使有方法證明到自己作品。」因此,如何讓消費者尊重創作更為重要,所以教育才是核心。

她認為,澳門應有系統的美學教育,讓小朋友可以學習如何欣賞藝術、尊重創作以及創作人的付出。「由細到大的教育,無教過人這些知識,我一直覺得澳門缺少這方面的教育⋯⋯我好想消費者除了鍾意作品外,亦希望佢哋能知道作者是誰,或可以提出問題:作者是誰?」

她又稱,自己若見到欣賞的作品,會自動去認識創作者。如在藝墟見到好作品便去拎作者卡片 ;自己參加在藝墟擺攤時亦會直接同消費者解釋自己作品,讓他/她們更清楚作品背後的意義。「我比較重視作者,因為我自己都係從事創作,想知道誰是作者。」

任施思又認為,消費者的行為影響創作人的空間。好的消費者,可以讓文創市場健康發展,故希望消費者在購買文創作品「可以諗多啲,思考下創作人的付出,所買的是創作人的心血,只可以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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