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非建制遭DQ 議會不再相對多元聲音

澳門立法會選管會首以「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為由,以密件式祭出「愛國者」7項準則取消5個非建制參選組別共20人的被選資格(俗稱DQ),當中,澳門民主派3組共15名參選人全軍覆沒,包括現任直選議員吳國昌及蘇嘉豪。這場以「愛國者」為名但實質要清除反對聲音的政治行動,對已經少少民主的澳門將帶來深遠影響。

顯然,一直以來,建制在立法會是佔絕大多數的壓到性優勢,非建制議員所佔席位可謂微不足道,不過,也可以有相對多元尤其維持一些民主自由價值的聲音,但現在全面封殺民主派,亦就令到即使被調侃是「花瓶」也消失時,下屆立法會將是怎樣狀態,恐怕亦不得而知了。

選管會以「雙不」為由,取消了21名直接選舉參選人的被選資格。參選人分別來自「民主昌澳門」、「博彩新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學社前進」、「澳門公義」以及「澳門全勝」。

在駁回民主派3組別(「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早前就DQ決定所提交的聲明異議,選管會於7月22日公佈,直接選舉的候選名單最後確認為14組。減少的 5組候選名單,其解釋「是由於其不替換、經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後,以及部分參選人放棄參選,名單內具被選資格參選人數量未達法定下限的4人。」而總DQ人數亦變更為20人,「由於其中1人提出替換人選」。

「民主昌澳門」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鄭明軒(右)及「新澳門進步協會」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陳偉智步行至終審法院就DQ事件上訴。

「民主昌澳門」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鄭明軒(右)及「新澳門進步協會」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陳偉智步行至終審法院就DQ事件上訴。

首以「愛國者」7項準則DQ 21參選人 涉及6組非建制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7月9日向傳媒表示,據選舉法規定選管會須對參選人進行審查資格,包括以形式上及「事實」上的審查。經審查後,19組參選組別當中, 有6組別共涉21名參選人,有「事實證明」該等參選人有「不擁護《澳門基本法》」以及「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情況,故不具有被選資格。又指,另有一組別因有2名非選民的參選人故亦被取消資格。按選管法規定,相關組別可作出回應,或替換參選人,又或作出司法上訴。

事關涉及居民的基本權利,傳媒當亦多次要求選管會公佈細節,包括多次問及有關警方交來的資料內容、以及選管會如何判斷是否「不擁護」及「不效忠」以及資格審查期等,唐曉峰均沒有正面回應,只強調選管會依法處理,適時會公佈細節。

事隔兩日至7月12日,選管會在當日傍晚時份突然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市民之前完全不知道的「愛國者」7項準則,即參選人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憲法》,及兩者所確立的原則,以及參選人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簡言之,參選人必須為愛國者。又稱,「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愛國者」亦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等。

民主派3組:冀終審法院判決彰顯真正事實

民主派3組於7月22日就DQ事件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按相關規定,終審法院須於5日內作出判決。三組別冀終院判決為DQ事件弄一個清楚明白,彰顯真正的事實。

「民主昌澳門」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鄭明軒指出,倘敗訴他一點也不會感意外,只認為日落已至。「天黑返屋企,大家要諗自己嘅歸路係點,好似而家咁,喺一個公共地方可以自由交流意見,但係而家話你聽唔得啦,收檔啦、閂燈啦…..呢度(澳門)係咪以後都要咁?」又指,澳門人不想變成如內地同胞一樣,需用各種辦法先可表達真實意見。甚至連社會上發生的事,正式媒體亦亦看不到,要在枱面下傳播。

「學社前進」受托人、第二候選人陳樂琪及第一候選人蘇嘉豪(右)行至終審法院就DQ提上訴。

「新澳門進步協會」受託人、第一候選人陳偉智認為,終審法院須明確判定選管會所認為的不具被選資格的有關理由和證據,向有關組別的支持者、選民及全澳市民清楚交代,為DQ事件弄一個清楚明白。

直選議員、「學社前進」第一候選人蘇嘉豪表示,對於持續為公義發聲一直保持信心,期望司法機關對於「荒唐證據」進行司法審查,以及最終裁決能夠彰顯真正的事實。談及敗訴,他稱「波係圓嘅,未去到吹雞完場都唔知,而家個波交比終審法院」。

退選2組:有組員因「壓力」退出 堅持上訴亦無意義 唯有退選

「澳門全勝」及「博彩新澳門」曾表示,由於其組別有其他候選人因「壓力」退出,無法達到法定的4名參選人的限額,故認為堅持上訴亦變得無意義,最後唯有退選。

羅全勝: 或警方不知其記者身份採訪「六四」集會而遭DQ 望未來能繼續參選

「澳門全勝」第一候選人羅全勝在其以「給澳門市民的家書— —感恩」一文中指出,其被取消候選人資格的大部份原因,「都是五年(前)出現在合法申辦的六四集會,被司警拍了照片,其中數張照片顯示本人正舉著相機在拍照的姿勢。」又指,其職業是記者,為了履行職責故到「合法集會」現場採訪和拍照,「也許辦案人員不知道我的記者身份,有所誤解而作出結論,才會引致我失去被選資格。」他又希望在4年後可繼續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希望我的提名票源還能收集到,也希望到時能夠符合被選資格,堂堂正正進行競選活動。」

澳門立法會選管會首以「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為由,以密件式祭出「愛國者」7項準則取消5個非建制參選組別共20人的被選資格(俗稱DQ)。

澳門立法會選管會首以「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為由,以密件式祭出「愛國者」7項準則取消5個非建制參選組別共20人的被選資格(俗稱DQ)。

周銹芳:多年社區工作均 「愛國愛澳」 合符被選資格

「博彩新澳門」第一候選人周銹芳表示,其及團隊的第二候選人李漫洲多年來的社區工作均「愛國愛澳」,兩人依法具有被選權,兩人都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區,並沒有任何相反及可被指責的事實行為。她又指,他們過去多年來都透過工會組織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的活動,並獲得澳門基金會的資助。

DQ事件引葡方關注 本澳法律界亦感憂慮

回應DQ事件,在澳門出席中葡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會會議的葡萄牙駐華大使José Augusto Duarte在7月20日接受葡文媒體訪問時表示,葡萄牙「非常關注」DQ事件、葡國當局「高度」關注該事件發展。

此外,歐洲議會的葡國成員Isabel Santos亦為DQ事件發聲,她早前以書面形式就澳門局勢向歐盟高級外務代表、歐盟委員會副主席Josep Borrel提問,要求該委員會交待為維護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自由以及中國作出的政治承諾採取了哪些舉措。

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而澳門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Jorge Neto Valente)及其他葡籍律師在接受葡文媒體採訪時表達了對DQ事件的關注及憂慮。

華年達在接受澳廣視葡文電台訪問時表示,DQ這舉措是選管會旨在防止那些會提出普選的參選人。又指,澳門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不應因其不同的意見而遭取消被選資格。

李奕豪 ( Pedro Leal)表示,其作為一個生活在澳門了30年的人,見到澳門體系正從根本上改變起來,而這快速的轉變亦非預期。又指,現時情況這是有別於葡萄牙文化所遵循的民主原則。故此亦導致其本人的「有一些憂慮,要麼堅持下去,要麼放放棄下去而離開。」

高禮華(Sérgio de Almeida Correia)則批評該DQ決定「專橫」,並不符合《中葡聯合聲明》、中國作出的國際承諾、《基本法》以及澳門居民在「一國兩制」下的保障。又指,選管會的決定「非常無理性」、「無常識」、「無分寸」。又諷該決定如同機關槍用來打蚊,「根本沒有必要」。

離奇DQ情資 :家庭旅行相、主張普選特首等「違法」 連搜資對象都搞錯?

不少遭DQ人士透露有關「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的「黑材料」。吳國昌表示,其與香港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的合照,被解讀為與鼓吹「港獨」的要員會面;在議會內外主張普選特首被當局歪曲成宣傳違法普選,但其歷年來均是明言要求依憲制程序,由行政長官徵中央同意後提出法案,由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確立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的制度。

另一被DQ的參選人、「新澳門進步協會」第二候選人李國強則表示,警方所收集的某些資料將其孖生兄弟錯認為其本人,質疑資料之嚴謹性。

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

羅全勝亦表示,或因警方不知其記者身份,故其過往採訪「六四」集會的情況被視為DQ情資。周銹芳亦指,有關其DQ資料皆為facebook上的截圖,當中包括自己和家人到香港的旅行相。

直選議員、「學社前進」第一候選人蘇嘉豪於7月23日到終審法院上訴時,也首次披露選管會所提供的所謂證據。他批評,「所謂的證據」荒唐,是警方斷章取義、看圖作故事,詆譭每一個參選人,以下的例子僅是冰山一角:合照就是「勾結」;在場出現、轉載報道就是「鼓吹顛覆、推翻」;公開評論政策、法律就是「抺黑、揶揄、諷刺、攻擊、無理批評、妄自憶惻」。

更具體的例子包括:蘇嘉豪在立法會審議法案時引述律師公會的意見發言,被標籤為「反共言論」;批評政府利用防疫禁止遊行集會、表示新聞自由受到打壓被冠以「反對本地施政」;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中心負責人提出意見被定性為「與外國勢力勾連」。

選管會誤將3成提名認為無效「澳門隊長」黃偉民上訴至終院

選管會或由於忙於祭出「愛國者」7項準則,在審核提名時誤將「澳門隊長」黃偉民所代表團體的3成提名認為無效。黃原本要出戰今年立法會直選,但因提名人數不足300人無法落場。他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重新驗提名,後經複查其所獲有效提名增加96個至286個,較早前獲選管會確認的190個提名多出近三分之一。

黃偉民向傳媒表達其對選管會不滿,又批評選管會有關程序出錯,須要檢討。其又不滿選管會主席、現任法官唐曉峰的工作表現,認為其應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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