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質詢TDM疑整肅新聞部事件 新聞局︰政府不干預傳媒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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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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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5月28日 21:21

立法議員蘇嘉豪口頭質詢有關澳廣視涉嫌整肅葡文新聞部事件,並關注澳門新聞自由以及澳廣視長年坐擁龐大公帑,卻缺乏嚴謹的公眾問責和監察機制的問題。新聞局局長陳露回應稱,新聞局履行法律的職能,為傳媒採訪提供一切可行協助。對於新聞機構,政府從來不干涉也不干預傳媒機構的營運,澳廣視享有獨立的編採自主。

會議上政府代表除了陳露一人列席之外,澳廣視高層並沒有應邀出席。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這是政府安排,但政府沒有具體解釋。蘇嘉豪隨後引用議事規則表達強烈抗議,認為澳廣視高層不尊重立法會質詢,與澳廣視宣稱願意接受監督的承諾相違背,亦與公眾對於全公帑營運的電視台的期望有巨大落差。

新聞局局長陳露

蘇嘉豪指出,澳廣視作為全公帑營運的廣播機構,卻沒有公共廣播機構的法律地位,因此亦沒有公共廣播機構的義務。「所以TDM真係好著數,全公共資本的私人機構,攞嘅全部都係公帑,4年蝕13億,純利得3千幾萬,攞嘅就攞公家的錢,去到問責就話係內部事務,不容干預,呢個係土皇帝,係獨立王國。」

他又提到,禁止記者傳播與政府不同的意見本質上違了保障新聞工作者的獨立性、發表和散佈的自由等法律原則。他說︰「文明進步的社會應當堅信:沒有人應當享有限制新聞自由的『新聞自由』,也不應存在剝奪傳媒獨立的『傳媒獨立』。」

直選議員宋碧琪表示,澳廣視拿政府的錢,卻報導與政府相左的報導,是否合理呢? 「全世界邊有一個地方,會由得新聞機構去挑釁政權?」她又重新談到2019年香港出現的社會事件,反問這些報道是新聞自由還是衝擊社會穩定?直選議員林玉鳳則認為,想澳廣視編輯部重回正軌,事件不應再糾纏下去,否則對編輯部影響就更加大。官委議員陳華強關注如何處理傳媒社長與員工之間的連帶責任。

左起︰陳華強、宋碧琪、林玉鳳

陳露回應稱,傳媒負責人對傳媒機構負有責任,當員工犯錯,負責人可能有連帶關係,但亦要考慮個案具體情況。她又稱,澳廣視多次表明編採方針不變,傳媒有運作的特殊性,新聞局一直表明傳媒機構是新聞自主,但並非傳媒「想做咩就做咩」,傳媒是受《出版法》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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