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雖無法例要求但公務員應政治中立

【9.12】2021澳門立法會選舉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74448

時間:2021年05月18日 20:20

今年立法會選戰開鑼,但有關選舉的爭議不斷。先有立法會選管會模糊「競選宣傳」及「新聞報道」概念,要求傳媒必須於冷靜期及選舉日下架所有被視為有宣傳成份的選舉報道。後有紀律人員及司法官甚或全體公務員是否具提名權惹起爭議。澳門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今(18)受訪表示,他個人認為沒有法律禁止公務員推薦候選人及簽署提名,但公務員非為某些特定群體服務,對政府政策及執行職務應保持中立,亦不應直接參與競選活動。

澳門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接受訪問。

華年達表示,《基本法》保障了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以及投票權等。「我認為公務員最好不要直接參與競選活動,但是沒有法律禁止這樣做,他們是自由的。 我更希望看到公務員中立,而並非看起來中立。」

至於公務員必須在執行職務時保持政治中立,華年達則表示毋庸置疑。「在執行職務之時,他們(公務員)不能選邊站。他們不應因想法不同,就(表現)出喜歡或不喜歡或某一個市民,否則我們就沒有良好的公務員制度。」

新澳門學社曾指出,立法會選管會對於公務員是否具提名權解釋不清,導致部分公務員人心惶惶而不敢提名,認為當局須保障公務員的提名權等政治權利。

選管會早前表示,司法官和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等須一直保持政治中立,並非基於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而是受《司法官通則》及《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等法律規範;而立法會選舉法內規定的中立義務,是規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須保持中立。選管會又表示,選民簽名支持組成提名委員會是一種公開的政治表態,代表該選民願意加入提名委員會作為其成員,支持提名委員會提出的候選名單,並會參與和支持相關的競選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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