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案 市署警方「做唔到嘢」 動保團體憂不法分子將更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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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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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1月14日 19:19

海洋花園大廈平台現5具貓屍,懷疑有戶主將貓掟落樓所致,案件交由警方跟進。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會長劉佩珍表示,事發至通報已隔了半個多月,連屍體都已被清理,當局更難蒐證。動保法雖然生效至今已四年多,但眾多遺棄、虐待甚至殘殺動物案件卻不了了之,她擔心一些不法分子知道市政署和警方次次都「做唔到嘢」,會更加肆無忌憚地挑戰社會底線。

劉佩珍指出,市政署對於管理動物有好多宣傳,「打針、立牌、放狗便溺、點樣罰錢,呢啲佢哋就宣傳得好緊要」,但對於如何舉報虐待動物,發現動物受傷,或者屍體應如何處理等等,卻「完全係零宣傳」,最多亦只是呼籲市民不要虐待動物。至今次事件發生半個多月才通報,劉佩珍認為,市政署、大廈管理公司以及清潔專營公司之間的溝通機制都有漏洞,認為當局需要為大廈管理公司及清潔專營公司制訂指引。

因為據她了解,如果市民在公共地方發現動物受傷,通知市政署後會有職員帶回市政狗房跟進處理,但若果是發現動物屍體,市政署會轉介專營公司負責處理。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將動物屍體隨意棄置於公共地方,可被罰款澳門幣2,500元。而該大廈管理公司發現5具貓屍體時,除非通知市政署時只稱發現貓屍體,而沒有向市政署表示有可能是被人「掟落街」,而專營公司到現場見到有5具貓屍體時,亦不覺得有異常情況而通報市政署,否則市政署不可能要事隔半個多月才跟進。

案件跟進情況應及時公開

她表示,過去眾多遺棄、虐待甚至殘殺動物案件,最終都是不了了之。今次事件引起社會好大迴響,市政署才發新聞稿回應。「以前的個案都無公開過,係咪事件要曝光先去跟進,唔曝光就唔使跟進?」她認為,市政署應該要將所有涉及虐待動物案件的跟進情況上載網頁供市民查詢。

嚴人寬己 政府帶頭虐待動物

劉佩珍表示,動保法雖然生效至今已四年多,但市政署並不重視執法保障動物權益,反而著力對動保團體和飼主找麻煩,「真正保護動物既嘢,真係無乜點做過。」例如現時動保團體已不可以再用「一籠一狗」的方式照顧狗隻,因為市政署規定飼養動物要有足夠空間。「但佢地唔明白,點解我哋要用籠,因為佢哋食嘢會打架,變咗依家食嘢時要牽狗帶,等佢固定位置食完再放返出黎。」市政署對動保團體嚴格規管,但市政狗房裡的動物待遇卻與虐待無分別。

有不少義工反映,現時天氣寒冷,一些「BB狗」凍到「縮埋一嚿」都無人理;狗房清潔時是用水喉直接射水,倉裡的狗隻就被水射到全身濕透,「天氣咁凍,又全身濕晒,變咗凍上加凍」。又例如受傷動物被帶到市政狗房,若果遇上公眾假期,就只能一直等到假期完結才可獲得治療。「咁就變咗明明有得救既,都變咗無得救。」她批評,政府不尊重動物生命,「市政狗房首先帶頭殘酷對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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