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再有100支「天眼」鏡頭作人臉及車牌識別測試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65930

時間:2020年10月20日 20:20

婆仔屋附近的「天眼」鏡頭

警察總局今(20)出新聞稿指,擬在10月底再進行「天眼」鏡頭人臉及車牌識別測試計劃。局方選取100支鏡頭(50支人臉及50支車牌)的影像測試人臉及車牌識別功能。當局在8月份已選取100支鏡頭(當中50支人臉、50支車牌)的影像進行測試,故在全澳門1620支「天眼」中有200支鏡頭所收集的影像用作人臉及車牌識別測試。局方在新聞稿內並沒有交待這200支鏡頭的所在位置。

較早前報道指,俗稱「天眼」的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共分4期設置,合共安裝1,620支鏡頭。已使用的第1-3 階段。「天眼」鏡頭分別設置在出入境口岸周邊區域、主要道路及交通樞紐、旅遊景點、重要設施,以及多區的治安黑點等。保安司司長8月初作批示准許使用第4階段合共800支「天眼」。

新馬路的「天眼」鏡頭

局方表示,相關測試於今年8月份已開展,並在第1-3階段選取100支鏡頭的影像進行測試,經過初步評估後,測試結果能達到快速確認嫌疑人及車輛的影像,減省了在傳統模式下翻查影像的時間,整體來說測試效果理想,逹到提升警務效能和節省調查時間的目的。局方計劃在10月底進行下一階段測試計劃,並在第四階段天眼系統中,再選取100支鏡頭的影像測試人臉及車牌識別功能。相關的測試計劃將在本年年底完成,屆時將公佈有關進一步的評估報告。

警察總局表示,「天眼」自2016年9月投入使用以來,總體發揮了協助警方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功能,達到預期的使用效果。「為進一步提升偵查效率,使更有效地協助警方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以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安當局經研究後,建議使用「後台模式」進行應用測試,將相關測試應用方案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獲得互聯測試許可後,正式進行應用測試。

據局方介紹,「後台」不屬於天眼設備,而是一組裝有人臉識別技術軟件的伺服器,即「後台模式」不會在「天眼」鏡頭上應用人臉識別技術,確保在不改變整個錄像監視系統完整性的前提下,去應用人臉識別技術。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

福安街的「天眼」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