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突修准則不批活動場地 八九民運圖片展或被迫取消 區錦新:澳門公民社會空間被壓縮

2020-05-22 民運圖片展被取消 即時報道

文:論盡編輯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61265

時間:2020年05月8日 16:16

每逢六四事件週年前夕,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都會在全澳各區擺放八九民運圖片資料展覽,持續至今已今30年,但今年的八九民運圖片展或會被迫取消。

圖片展的主辦機構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昨(7)晚在社交網站上發文,指民聯會今年如常向市政署申請在10個公共地點進行展覽,展覽日期從5月4日起至6月8日止,而民聯會直到5月6日才收到市署的批准使用場地通知。但市署卻在昨日下午再向民聯會發出「取消批准」的通知,理由為「市政管理委員會日前作出批示,就外借活動場地之審批准則作出修正。經重新審視後,市政署認為民聯會舉辦圖片展不符合相關准則。」藉此取消民聯會的批准使用場地覆函。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區錦新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透露,昨日收到市政署的取消批准使用場地公函後,曾向市政署要求公開經過修正的外借活動場地審批准則,市政署市民服務部回覆他稱要徵詢上司後才能決定是否公開。但區錦新認為,修改相關准則牽涉到市民申請及獲批活動場地的權利,「係應該要公開,而唔係問到先畀,甚至到而家問到都未畀。」

區錦新續指,市政署人員口頭上向他解釋指,修訂准則的原因涉及市政署的職權,按照《基本法》規定,市政署僅處理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範疇事務,按此標準,市政署只能批准上述四個範疇的活動。市政署認為民聯會的圖片展,明顯傾向於政治性活動,不屬市政署所管理的範疇。

但區錦新坦言,市政署的理由明顯不合理,因市政署除了上述四大範疇的職責外,亦擔負著促進公民教育的職責。民聯會的展覽除了有紀念性質外,亦同時是有公民教育性質的活動,不存在市政署所辯稱的不屬於自身職權的情況。他亦認為,場地的使用亦不應僅限於文化、康樂、環境、衛生四大範疇,「你管嘅場地咁多,所有係場地上舉辦嘅活動都受你管制時,即係話澳門以後除咗文化、康樂、環境、衛生嘅活動之外,其他活動都唔辦得?咁係大大縮窄咗澳門嘅公民社會空間。」

他亦指,由於市政署認定圖片展屬政治性活動,故著他向治安警察局作出預告集會的通知。但他認為,圖片展的性質與集會示威不一樣,因圖片展純屬靜態的展覽,且展覽有連續性,在同一場地擺放三至四日。若以集會示威形式向治安警預告,則只能在早上七點半至晚上十二點半舉行,「晚上就要收走佢,就會造成不可能再去做展覽。」

被問到會否覺得今次市政署的舉動屬「政治打壓」?區錦新表示,難以琢磨是否屬於政治打壓,因不知道市政署是否收到指示、要求要這樣做。但從客觀而言,今次市政署的做法至少是對本澳公共社會空間的壓縮,「作為一個公民社會,要點樣有更多嘅活躍?市政署作為促進公民教育嘅機構時,更應儘量扶持有公民教育作用嘅活動,而非用狹隘嘅理由來扼殺相關活動。我不理是否有上級指示或有中央指示,但客觀而言這是對公民社會空間的壓縮。」

區錦新透露,今早民聯會已向市政署提出聲明異議,現正等候其答覆,而現時圖片展仍擺放在筷子基綠楊花園休憩區,待市署有答覆後才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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