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業權百分比最低六成 都更法律制度明起公眾諮詢

即時報道 都更突襲式諮詢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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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10月10日 18:18

政府由明日起公開諮詢《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為期60日,期間將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及三場專場諮詢會。諮詢文本建議由政府全資擁有的都更公司主導都更工作,私人實體可選擇與都更公司合作,或自行發起,都更公司提供技術指導。諮詢文本涵蓋六大方面內容,包括都市更新的概念、目標及原則;都市更新模式;利害關係人的保障;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徵購制度;多元爭議解決機制。

都市更新模式包含重建、維修保養和修復,以及保育和活化。其中,政府會制定專門性的都市更新規劃,訂出都市更新區域,區內樓宇重建可自動適用都市更新法規,為了鼓勵更多業權人參與,針對受都市更新樓宇重建影響的業權人訂定出相應的保障措施,一、居住用途的不動產,(1)單位置換,即可換回同等或相若的新建或其他單位;(2)現金補償,金額須有一個公平公正的估算;(3)特別津貼,例如業權人可獲相關津貼資助因遷移新居而引致的開支及搬遷費用。二、非居住用途不動產,對業權人給予特定的現金補償和額外津貼,標準可考慮按營商年期、所在區分特性、租金租期等作為現金補償和額外津貼的標準。現行的置換房和暫住房制度亦作為推動都更的補充措施。

至於最受爭議的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文本提出按樓齡訂定相應百分比,如樓齡30年或以上至40年以下的樓宇,需90%業權人同意;樓齡40年或以上的樓宇,需80%的業權人同意;被權限部門認定為殘危或危及公共衛生或安全且已被拆卸的樓宇,需60%業權人同意。諮詢文本同時建議,在窮盡所有方式亦未能取得餘下業權時,可透過徵購取得餘下業權。

現時《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文件經已備妥,市民可以到法務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政府資訊服務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同時,諮詢文件電子版亦已上載至法務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澳門法律網網頁。

意見及建議可以親臨遞交或郵寄到法務局(地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9樓),亦可透過法務局網站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有關「《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的專題欄目」、電郵([email protected])或圖文傳真(28710445)發表。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眾諮詢場︰

一、10月17日(星期四)︰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

二、10月28日(星期一)︰澳門科學館會議廳

三、11月11日(星期一)︰澳門科學館會議廳

時間︰晚上8時至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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