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定價兩方案差價逾三成 一常會冀政府兩者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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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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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05月15日 15:15

新經屋法建議,未來經屋售價按新公式計算。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在會上提出按「成本價」及「購買力」兩個方案。若按購買力方案計算,每平方米實用面積約3.5至3.6萬元;若按成本定價計算,則實用面積每平方米約為 4.8萬至4.9萬元。委員會認為兩個方案各有利弊,冀在兩者中取得平衡。

何潤生介紹,購買力方案是根據申請經屋的入息限額,以按揭 7成、供款 20年、利息 2.375厘,供款佔家庭收入 30%計算。如3房一廳實用面積約60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213萬元;兩房一廳實用面積約45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159萬元;一房一廳實用面積約30平方米的單位,售價約106萬元。

而成本價方案,則以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處理溢價金及建築成本約10%行政費用計算。而土地溢價金因應不同土地地點等因素會有所不同。如三房一廳經屋售價約290萬元,兩房一廳經屋售價約218萬元,一房一廳經屋售價約145萬元。

何潤生表示,委員會對兩個方更各有支持,認為各有利弊。成本定價相比購買力計算較高,如實反映經屋地段、景觀、座向及建築成本等,較實際,期望政府考慮下調行政成本費用比例。至於按照購買能力方案,政府補貼較大,建議可重新厘定計算公式,如供款能力佔總收入可提升至4成、供款期延長至30至40年等。委員會希望政府能在兩個方案中取得平衡。目前政府未有最終決定。

另外,何潤生表示,新經屋法建議,經屋只能轉售給房屋局及經屋申請者,即永遠不得流入私樓市場。而二手經屋轉售將按通脹、折舊率兩個參數計算。

何潤生表示,近年澳門通脹率約2-3%,經屋折舊率約每年約2%,兩者有互相抵消作用,即未來二手經屋售價將出現橫向及有限制的升值,認為達到經屋去投資化的立法目的。

他又稱,未來二手經屋將比新經屋售價更便宜,經屋申請人有權選擇二手經屋或新建經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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