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解決方案兩面不討好 陳海帆︰政府已作最大平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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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6849

時間:2018年06月1日 19:19

特區政府日前公佈海一居處理方案,但海一居樓花小業主表明「唔收貨」,公眾亦有不少批評聲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受訪時表示,政府將維持以置換房方案解決「海一居」問題,認為有關方案已作出最大的平衡。她又指出樓花小業主和發展商之間的問題是民事合同糾紛,政府與樓花小業主沒有債權債務關係,亦沒有賠償和補償的責任,政府提出建議方案是基於善意,希望可以解決一些社會問題,並改善樓花小業主的居住環境。

陳海帆表示,政府最初研究解決海一居事件有多個方案,包括公開競投土地、公開競投引入特殊條款、以公共利益為由豁免公開競投,以及置換房方案。她解釋,若選擇以重新公開競投方式則會與海一居毫無關係,對解決海一居問題沒有意義;若在公開競投中引入特殊條款,政府團隊經分析,未能夠提供足夠的法律基礎讓行政長官運用權力使用土地法相關條款;海一居事件不屬公共利益,故不能以公共利益為由豁免公開競投。

因此,政府最後提出置換房方案,認為可避免社會質疑政府以公帑幫助樓花小業主,若按其提出的原址原樣興建,必會遭到社會質疑。同時,置換房的法律制定亦並非單為海一居事件,將來遇到類似問題,都會以同樣方式解決。

修改土地法需社會共識

被問到會否修改《土地法》,陳海帆表示,修法需要有社會共識。現時社會有意見認為《土地法》欠缺過錯責任原則,政府會收集社會意見再研究,並積極研究過錯責任原則是否需要修訂,但目前未有修法時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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