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南灣湖16幅批地拖足22個月!特首需交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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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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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5月19日 16:16

【拖完後還未結局】備受社會高度關注的南灣湖土地問題,政府終於拖無可拖的情勢下,於週三(16日)在「特區公佈」宣告南灣湖 16幅土地批給失效。然而,公眾亦質疑的是,為何政府在南灣湖16幅逾期土地的處理上,竟然拖延了近22個月,才宣告批給失效,這是極不合理的做法。另一方面,雖然政府已正式展開收地程序,但土地問題之戰仍在持續,發展商一再要求修改新《土地法》,現屆政府會否屈服既得利益集團的壓力下,在任期最後時提出修法呢?值得關注。

一拖再拖,到㡳責任係邊個

南灣湖16幅逾期的批地,分別A區3幅、C區11幅及D區2幅,都是在2016年7月30日到期,但政府不但未有隨之展開正式收地的工作,卻是一拖再拖地拖延到現在才宣告這16幅土地批給失效。

到㡳是誰拖延呢?根據宣告這16幅土地批給失效的運輸工務司長相關批示中,述說有關行程序的過程是:「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作出批示,根據及基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分的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意見書,由於批給期間已屆滿,⋯⋯土地的批給已被宣告失效。」

由此顯見,羅司早在批地期於16年7月30日屆滿後的未到四個月時即11月14日,就已向特首提出了收地的意見書,但這疊文件放在特首的辦公室一放就放了約17個月,一直拖延到今年5月3日特首崔世安才簽署批示。然後再由羅司行法定程序,作出宣告批地的批示刊憲。亦由此,由批地期屆滿到近22個月,政府才正式宣告收地。

整天高呼「依法施政」、「陽光政府」口號的政府,對這16幅批地卻拖延了近22個月才宣告失效,坊間批評做法極不合理,質疑政府是否懼怕這些「地主」及支持權貴的壓力?當中有看法指,在土地法明確規定25年批給期,且社會高度關注及很強訴求要保護國土資源和特區利益的態勢下,這16幅土地竟然拖延了近二十二個月,事態極不尋常。

坊間議論紛紛及有建制中人都揣測,政府之所以最終要宣告批給失效,可能因為「松山腳」關注事件,令到政府再也拖無可拖了。

16幅地由南灣公司轉移多間公司

對於政府要收回這16幅批地,「地主」作出了批評。不過,現時一些「地主」是否擁有法定的權益亦存疑問,由於這是批地,當中若透過市場交易,但如果沒獲得政府批准作「轉移」,則不具合法性。

這16幅批地,是在上世紀90年代由澳葡政府以「南灣湖計劃」,以租賃方式批給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然後,除了A區三幅地段,是在澳葡政府時批准由南灣公司,「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移轉予」另外3家公司;而C、D區的13幅地段,則是在回歸初期的2001年9月,經時任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的批示,分別轉移給多間公司的,而當中有些承轉批的公司雖然是不同名,不過所報的同一地址。

其中,C5及C6地段分別轉移予:富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文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而所憲報所見的是同一地址。而另一方面,據《澳門日報》星期四(5月17日)報道稱:「南灣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王祖安表示,公司持有的南灣湖C5、C6地段本已獲政府批准動工,土地已打入二百多條樁柱,但○七年收到政府信函叫停,指要配合政府規劃。等了十多年,等到今時今日仍未出台,最終至昨日被正式宣告批地失效。」此外,翻查資料,於2007年5月22日的香港《蘋果日報》報道中稱,「以香港為基地的天海置業行政總裁王祖安表示,與一間美國基金合作的澳門南灣湖C5、C6純住宅項目,明年將以洽購形式發售,⋯⋯。」

那麼,南灣湖C5及C6地段現時的實際持有者該是誰呢?當中這批地又有否涉及市場上的交易或怎樣的情況呢?《論盡》媒體昨日透過WhatsApp向王祖安先生查詢,他初時回覆因公務不在澳門及香港,「容許我適當時候再向你回應。」及至今早,王祖安先生的公關代作回應: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

1. 南灣湖C5及C6兩個地段的承批人,是『富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文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我和合作伙伴是按照澳門法律程序持有兩家公司的股權。
2. 基於政府部門要求發展計劃暫停並等候批示,我們在過去十年來,沒有就該發展項目向公眾出售過任何獨立單位。
3. 正如我在記者會表示,我對兩幅土地的承批被宣告失效感到失望。現行的土地法對於『可歸責』和『不可歸責」』土地作出『一刀切』安排,對無辜的承批人構成明顯不公平,我們會繼續與律師商討,循法律途徑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