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士牌一刀切只准用電動車 業界強烈不滿 批交局當業界「白老鼠」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5466

時間:2018年03月7日 19:19

交局今日舉辦「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解釋會,會上有多名投標人批評政府所提出的方案並不成熟,指純電動車輛車款少、續航力差,香港過往曾經引入過多輛電動的士,最後卻幾乎「全軍覆沒」僅剩一架,「若電動車出現問題,業界只好各安天命?這是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作為?」又憂慮一旦電動的士在路上因缺電而「死火」,「是否會當我拒載?」

有多名投標人關注電動的士的充電問題,指現時全澳僅有百多個電動車充電裝置,當中「快充」位僅有28個,而電動車需要2至4小時才能充滿電。憂慮在充電位「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會出現電動的士在停車場排隊「搶充電位」的情況發生,亦因需要預留時間充電,削減的士可以營運的「更數」,導致在市面上行走的的士數目減少。

亦有投標人批評政府拿的士業界「做白老鼠」,指若政府車輛及巴士全面改用純電動車輛,「我們無嘢好講,但政府將包袱拋給市民,(的士業界)做白老鼠,死就死先。」他亦質疑,政府決定延長截標日期,是與新一輪的士執照無人競投有關,「會否導致某些團體可以一炮過取得牌照?政府與商人之間是否有關係?」

與會的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就質疑,交局過往曾極力推薦業界使用混合動力車輛,而業界至今亦已引進多達800部混能車,質疑當局今次為何不將混能車納入承投規則當中。他亦質疑,當局強制要求新的士使用純電動車輛,是否符合現行《的士規章》規定?指規章並沒有列明可以使用純電動車輛,亦沒有規範電動車的規格,「規章至今仍未修法,承投規則又是否符合法律?電動車的馬力要求又是否等同規章所指的2,000 c.c以上汽缸容積?」更有投標人質疑當局存在行政違法的情況,更揚言會到廉政公署投訴。

交局:電動車符的士規章規定 充電需投標人自行解決

面對業界的種種質疑,交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回應指,《的士規章》第二章第三條第六款規定,鑑於對環境之保護,新車輛應符合科技上的新要求,使用污染程度較低之代用燃料。他亦指,當局過往曾聘請研究機構測試純電動車輛的數據,認為電動車的扭力規格(300牛頓.米)符合規章2,000 c.c. 汽缸容積的規定。

至於為何當局不將混能車納入今次競投當中,陳耀輝指,混能車同樣以汽、柴油作為燃料,仍然有廢氣排放。而電動車的發展一日千里,技術日漸成熟,加上電動車零排放,採用純電動車輛作的士用途為新嘗試,令本澳的環保工作向前邁進一步。又強調當局並沒有指定投標人須使用何種車款,現時本澳共有2個品牌合共9個車款,有代理商向當局透露將引入另一亞洲品牌的電動車款來澳。

而在電動的士充電方面,陳耀輝指,現時全澳26個公共停車場共有119個充電車位,但他強調,公共停車場的充電車位僅屬輔助性質,投標人需要自行解決充電問題。能源辦代表則指,若投標人欲在私人地方設置充電設施,須向澳電提出供電申請,澳電將到場協助,但投標人須自行負責電纜舖設及設備安裝。

對於有投標人質疑政府要的士業界「做白老鼠」,陳耀輝回應指,政府正從多方面研究引進新能源車輛,有2間博企已向當局申請引入電動巴士作「發財巴」之用,亦有跨境巴士公司申請使用電動巴士。而政府內部現時共有10至20輛電動車,但因政府車輛要到達使用年限才能汰換,政府將會在引入新車時優先使用環保車輛。

至今僅收111份標書 陳:延長時間非因投標人數少

有社會意見質疑,延長投標時間是因當局只准投標人使用純電動車輛,引起業界諸多不滿,導致投標人數量減少。陳耀輝受訪時回應指,當局直至今早共收到111份標書。他強調,當局並非因投標者少而延長投標期限,而是有業界反映,因應農曆新年期間部分生產商及代理商休市,業界選擇車種的時間短。亦因今次競投僅可選用純電動車輛,故此當局給予業界更多時間去思考投標意向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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