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機構諮詢總結報告先斬後奏? 政府、行會「同步發佈」 做法前所未見

即時報道 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公眾諮詢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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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3月2日 19:19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

每當政府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或法律,並就相關政策、法律進行公眾諮詢後,都必須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在諮詢完結後180內公佈諮詢總結報告。而政府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在公佈總結報告後,才草擬法案送交行政會討論。《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公眾諮詢於去年11月23日結束,在社會仍在等待政府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之時,行政會卻在今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指已完成討論《設立市政署》法案。

會上有傳媒質疑,社會至今仍未看到《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諮詢的總結報告,但行政會卻搶先討論相關法案,做法前所未見。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回應傳媒提問時就稱:「係啱先嘅3點鐘,呢份報告已經公佈咗。」聽罷梁慶庭的解釋,在場傳媒均感到錯愕。梁慶庭指出,政府做法是考慮到配合行政會新聞發佈的工作,「行政會本身會有新聞發佈,就住法案內容進行公佈。而政府做哂諮詢工作,會按照指引同程序,向社會公佈,呢個部分並無矛盾。」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

會後傳媒就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一事向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進行追問,高炳坤指出,根據《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部門在完成諮詢後,要在180日內公佈諮詢總結報告。當局按照指引規定,並配合行政會的討論及新聞發佈,同步發佈諮詢總結報告。他又指諮詢總結報告是立法起草的其中一個組成部分,在一般的法案討論中,當局亦會將相應的諮詢總結報告交予行會討論。

翻查資料,過往政府完成涉及重大立法工作的諮詢時,均會先公佈諮詢總結報告,才提交法案。而今次政府提交的法案當中,市政管理委員會及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有意見質疑,諮詢期間有多份意見要求市政委員由選舉產生,政府因此而有所避忌,故此「先斬後奏」。高炳坤回應指,不存在先斬後奏的情況,指諮詢總結報告內清晰表達意見普遍認同設立市政機構,並認同設立市政機構時需遵守《基本法》及符合本澳發展需要,當局亦通過了一系列事前的文獻分析及諮詢中央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解釋及理解,去制定相關方案。

另外,過往政府所公佈的諮詢總結報告往往長達數百頁,會將市民所給予的意見、傳媒因應相關議題所作的報道等列入報告內,但今次的諮詢總結報告僅有28頁紙。高炳坤指,報告有就整個諮詢中所收集的同意、不同意意見進行歸納,並總結政府對諮詢所進行的分析,更全面闡述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解釋以及小組就市政機構所進行的研究。

高炳坤亦指,當局所收到的1,600多份意見中,約有一半提及到市諮委員的產生方式,但當中有多少是要求選舉產生市諮委員?則要再詳細劃分。有傳媒質疑當局未對意見作劃分就公佈報告,並批評政府已有既定立場,又何必進行諮詢?高炳坤強調,政府認為市政委員的產生須符合《基本法》,若違反《基本法》的話,做法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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