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立會錄影無戴證 黃少澤︰可以檢討 但法律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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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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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2月10日 17:17

有警員早前沒佩戴證件在立法會錄影監視傳媒採訪議員蘇嘉豪,被社會質疑澳門有秘密警察。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表示,保安司並沒有參與當日的事件,因為立法會與治安警有建立恒常機制,派遣警員維持立法會秩序,但「事前曾通報一聲,但詳情不清楚,我是事後才知道」。他又指當日警員錄影是屬於維持公共秩序的一部分。至於日後警員錄影會否掛證件?黃少澤表示,將來可以檢討,但法律無有關要求。

至於警員錄影要不要佩戴證件?黃少澤表示,一般執行職務時,如拘捕行動必須出示證件,又或者居民質疑警員身份時,亦會出示證件;但在公共地方錄影,法律無要求要戴證。

他說,任何公眾人物在公共地方均需有被錄影的心理準備,「作為公眾人物,預咗畀人影,預咗畀人監督,這是作為公眾人物的義務」,他完全同意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早前回應事件的看法。

另外,海關2宗倒掛國旗事件涉及3名關員分別被罰停職和罰款,黃少澤認有關處分已不輕,但不能透露具體的停職期和處罰金額。他希望涉及事件的關員汲取教訓。

傳媒追問為何不能公佈處罰內容,黃少澤稱,內部紀律程序,除非處分達到撤職或強制退休才一定會對外公佈,停職以下的處分只會公布處罰的大概範圍。 問及當局有否向事件被調查的市民道歉,黃少澤稱只是邀請有關市民提供證言協助調查,而並非調查市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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