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韋迪:想要一個生存空間

055 劇場被灰色 紙本月刊

文:論盡

網址:https://aamacau.com/?p=43374

時間:2017年11月18日 11:11

獨立戲劇工作者曾韋迪表示,不是藝文界想要在工廈,而是無從選擇,希望政府制定民辦場地政策,讓藝文空間可百花齊放,合法、安全地創作。

獨立戲劇工作者曾韋迪表示,不是藝文界想要在工廈,而是無從選擇,希望政府制定民辦場地政策,讓藝文空間可百花齊放,合法、安全地創作。

「我們需要甚麼?不過是一個生存的空間,就是這麼簡單。不一定是工廈,不一定是很堂皇的劇院。」是次諮詢在藝文界引起軒然大波。獨立戲劇工作者曾韋迪表示,不是藝文界想要在工廈,而是無從選擇,希望政府制定民辦場地政策,讓藝文空間可百花齊放,合法、安全地創作。

曾韋迪認為,本地表演藝術界一直被邊緣化,「如果可以揀,為何我們要在工廈?因為我們沒選擇。我們沒錢去租寫字樓,沒錢去拓展更大的空間去從事劇場。以民辧表演空間而言,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他指,這法例是九十年代的產物,再拿出來「翻新」,有一定難度。「它沒很細緻、在地地去想,這方面執行時會是怎樣。」又提出,如法例一但通過,創作人要去到酒店甚至商廈演出,市民都花很長時間去酒店,甚至商廈去欣賞節目。「那是否一個便民的措施、法令?我值得質疑和商榷。」

法務局於一場公眾諮詢會上已明言,表演行業並非工業場所內可從事的活動,現時亦有法例規管。曾韋迪表示,自己沒有營運劇場,但也不希望自己成長的劇場,如曉角、農莊等黑盒劇場會消失。「如果有日它沒有了,對我,甚至其他業界都是一個很大的影響。」

那表演藝術需要一個怎樣的地方?「一個可以從事表演,可以成為正式、合法的表演場地,可以是排練的場地,甚至是藝文空間,一些創作人的辦公室,我們都可以使用。其實我們不一定要在工廈。只要這件事可與市民息息相關,我們不會離開市民太遠。」

「最理想是,會否可以是一個Complex(綜合體)。有不同的辦公室、演出場地、展覽廳,大家都談了很久,有沒有可能出現?」

文化局曾指,局方近年正努力開展有關工作,包括即將投入使用的海事工房二號館、正開展整體修復工程的牛房,以及正為文化中心黑盒劇場進行規劃。此外,亦向音樂、戲劇、舞蹈等演藝團體提供部分文化歷史建築作為活動場地。另有如演藝學校禮堂等開放予大眾使用,以及將來興建的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等。但曾韋迪坦言,他個人對現時的前景並不感樂觀。「一日文化政策不清晰,(政府)有多少場地都沒用。硬件需要有,最實質的是軟件,即政策。政策需要有遠見。究竟應怎樣扶持藝團,莫說是劇團,音樂、舞蹈,你怎樣令他們蓬勃地發展?這是更加需要。不是我們餓了,你就建餐廳,我們去食飯,問題是我們可否自己去營運餐廳?」

他認為,就場地政策而言,應要百花齊放,即有官辦劇場,亦有民辦劇場。「一個好的文化城市應每樣都有,而不只是有官辦。他有海事工房,之後有文化中心黑盒劇場,好事,但我會質疑他的靈活性。我們要排期,他又要某些條件,為何不留一些民辦劇場?我們來得更靈活,更有彈性、自主。」

早前文化局曾與業界舉行閉門會議。曾韋迪表示,會上業界亦提出,將來文化局會否發出指引及評級,令藝文空間可達到某些標準,繼而合法營運,另外,如有私人場所可引入,文化局能否穿針引線及提供一站式服務,令藝文團體可合法進駐這些空間?他指,文化局稱會研究可行性。

他補充,文化局和法務局有責任了解一條條文出現會帶來甚麼影響。「這條例需要被諮詢,需要被細緻地去研究怎樣執行。」又表示,「如果硬性執行,我覺得是惡法。」認為修例字眼斟酌,灰色地帶亦應要釐清,令藝文界可在安全、合法的情況下繼續創作,不再擔驚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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