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最低工資冇政策取向 李靜儀憂政府承諾又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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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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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1月13日 20:20

政府正就《最低工資》法案進行公開諮詢。法案諮詢文本並無建議最低工資的金額以及檢討週期,勞工局稱持開放態度聽取社會意見。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政府今次諮詢「過於開放,亦無乜政策取向。」政府曾承諾2019年全面落實最低工資,李靜儀批評,政府並無提供足夠的數據資訊讓社會充分討論,由諮詢,立法到實施的過程需時不少,她擔心政府沒有足夠時間完成制度建設,「政府在勞動政策一再彈票的做法,(今次)似乎都不能避免了。」

法案諮詢文本建議豁免家傭、殘疾人士等為適用範圍。李靜儀表示,家傭並非一般的生產性僱員,家務性質繁雜多樣,工作地點亦是休息地點,難以確定其實際的工作時數以釐定薪金,因此,不同地區都會為家傭設定另一套釐定薪金的制度。

至於殘疾僱員方面,她認為不宜一刀切不適用最低工資,智能障礙和肢體殘疾有不同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應該要制訂特殊機制按不同情況處理。例如下肢殘障人士,雖然行動不太便利,但對於創意思考,文職工作等等不會有好大影響,因為最低工資不應該將其排除在外。她建議,政府制訂殘疾人士工作能力評估制制,不參與評估的人士繼續適用最低工資,而參與評估的人士,可按評估結果收取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工資。

政府今次並無建議最低工資的金額,李靜儀認為,現時一行業兩工種實行最低工資30元時薪,已經是3,4年前所討論訂下的,而澳門的租金、樓價都持續上升,還有通脹壓力,因此,全面最低工資無理由再低於時薪30元的水平。而檢討週期亦應該維持一年一檢,否則由檢討到實施會出現嚴重滯後。

另外,她亦指出,現時最低工資的計算方式有漏洞,需要修訂彌補。現時一行業兩工種的最低工資法律規定,「最低工資屬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五十九條所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亦不包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且基本工資金額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

李靜儀說︰「基本工資(即底薪 )最多佔六分之五,即係簡單講,30元最低工資,你可以分拆為25底薪+5蚊津貼,咁係加班費上,加班費用底薪計算,即使你增加20%OT補償,都仲係低過30蚊,這裡有被鑽空子的漏洞,需要在今次修法時彌補返。」

李靜儀又說,政府好少提及為何要制訂最低工資政策。她指出,澳門本身人力資源緊缺,理論上,僱主要競爭人力資源,工資水平,福利制度不可能太差。然而,大量輸入外勞對澳門勞動市場薪酬的衝擊性影響。「如果澳門唔係現在咁樣大量輸入外勞,工資水平不會像現時咁差。」

現時即使是從專業工種的管理層都有好多投訴受外僱衝激,僱主不願意培訓本地僱員,更希望請外勞,「成個地球咁大,只要有錢,何愁請唔到任何的人才呢?」因此,最低工資制度對於低薪、競爭能力不強的僱員來說有很大意義,需要為他們劃下一條保障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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