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預報標準隨意 判斷決策因人而異 廉署報告︰馮瑞權要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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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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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0月19日 16:16

去年颱風「妮妲」和今年颱風「天鴿」吹襲澳門後,不少市民批評氣象局存在遲報、誤報,甚至懷疑因顧及博彩公司利益而拖延懸掛八號風球。廉署公佈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氣象局在預測颱風及懸掛風球時,依賴氣象局前局長個人的判斷和決策,事前不商議事後不檢討,欠缺內部會商機制,非辦公時間考慮懸掛三號甚至八號風球時,氣象局領導留在家中依靠電話和網絡遙控決策,考量的標準連局內的工作人員都不清楚,內部人事及設備管理存在諸多問題,認為氣象局領導負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報告指出,氣象局颱風預報的決策權高度集中,但程序不規範、標準不透明,存在相當的隨意性。氣象局領導決定懸掛風球時忽略前線氣象技術人員的意見,不僅體現出行政管理中的官僚意識和等級觀念,更表現出工作決策中的唯我獨尊和專業傲慢。

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曾向廉署表示,颱風預報不能單靠法定標準,必須綜合考慮「普遍性」、「代表性」和「持續性」這三項要素。但當局並無依據這三項要素制訂颱風預測的內部指引。馮瑞權稱,工作人員均對此清楚了解,一般會「心中有數」,「不會有歧義」。

但廉署發現,氣象局領導主管對 3項要素理解各不相同,例如局長認為普遍性是指颱風範圍範蓋澳門半島大部分地區,副局長則認為跨海大橋任一監測站錄得法定下限風速便符合普遍性。由於對 3項要素及標準理解不同,若局長休假,代任的副局長懸掛風球的依據便可能與局長不同,決定亦會出現因人而異。而氣象局其他工作人員對三項要素不是聞所未聞,便是知之甚少。

廉署批評,氣象局內部對颱風預報的標準各自表述、因人而異,公眾對氣象局懸掛風球的依據和考量更是無從知曉。在每次颱風過後,面對公眾對預報提出的質疑,氣象局領導欠缺詳細的交代和應有的擔當。

馮瑞權原本在「天鴿」風災後辭職退休,但被傳媒發現其退休後仍可享有超8萬元的退休金,引起社會憤怒。政府隨即表示,因為其退休申請沒有依法提前最少90日提出,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廢止了相關退休金訂定批示,即馮不獲退休金。馮瑞權目前已回到氣象局工作,若依其原職位第三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支薪,他每月可獲逾4萬元人工。

廉署報告全文︰https://goo.gl/xRVG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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