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立法監管泳池安全 設救生員專業認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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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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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0月9日 18:18

網絡圖片(作者:Wpcpey CC-BY 3.0)

日前1名台灣男子在路氹城新濠影匯酒店遇溺,被送院搶救。本澳近年頻頻發生泳客於私人泳池遇溺事件,更先後有多人不幸溺斃。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認為,私人泳池接連發生遇溺事件,反映針對私人泳池的法律真空問題,令當局對酒店缺乏具有約束力的監管機制,暴露明顯的安全漏洞。批評當局未有汲取多宗「血的教訓」,堅持僅以指引形式介入,安全保障不足,無法令公眾安心接受。

蘇嘉豪指出,雖然旅遊局有制定《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由民政總署、衛生局及體育局提供技術意見,但指引只「建議」酒店設置救生員,未有規範救生員必須持​證​工作​及制訂泳池救生應急方案,更無任何處罰措施,有關指引形同虛設。指引僅規範酒店在泳池入口處標示表明「本泳池開放時間內沒有設置救生員」,萬一發生遇溺意外,酒店極有可能毋須負上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與指引旨在規範酒店泳池安全標準、提高酒店業界對管理泳池的安全意識等原意相違背。

蘇嘉豪亦指,現時本澳未有任何監管泳池安全的法律,部分酒店有可能因節約成本而忽視泳客安全。他促請政府盡快制訂法規,以強制形式規範由政府、私人機構、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所管理的泳池,訂定發牌制度、安全及衛生標準,特別是強制配置一定比例的救生員。若有大型活動時亦要配置足夠醫護人員。並建議政府統一救生員專業認證及牌照考核制度,確保救生員具備基本專業救護能力,並透過創造待遇及前景誘因,鼓勵更多人投身拯溺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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