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修法何時完成? 勞工局:正加緊完善法案文本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0221

時間:2017年06月17日 16:16

資料圖片

近年本澳建築業意外頻生,往往都會造成人命傷亡。議員關翠杏4月提出書面質詢,指意外頻生證明現行法規及當局監察措施既無阻嚇力,亦難令業界提高安全意識。她指,當局於去年回覆質詢時表示,己於2015年下半年向社協引介及討論《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法律草案,並收集勞資雙方代表及業界的意見以進行分析;正加緊完善法律草案文本。然而,經過年多時間,相關法律仍未出台。她質詢當局到底修法障礙及進度緩慢原因為何?何時才能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回覆關翠杏質詢時表示,當局原定先循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特定工序由專業技術員負責,以及將承造商違反職安健規定的處罰金額調升5倍的方向優先立法。但隨著近年行業及科技的快速發展及進歲,建築業所使用的施工設備、用具、工程技衛及器械等安全檢驗標準、技衛要求及有關方面的規定須與時俱進。基於此,確實有必要全面檢視現行職安健規定並進行修訂,以配合行業發展,更好地保障從業員安全及健康。

黃志雄續指,當局現正加緊完善相關法案文本,包括調整及優化建築業安全標準的相關規定、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特定工序由專業技術員負責,及調升現時違反職安健規定的處罰金額。過程中當局會持續聽取及收集業界及相關團體意見,待完成修訂工作後爭取儘快進入立法程序。

關翠杏亦在質詢中提到,在提升企業和從業員職安健意識以減少工作意外發生方面,當局會如何加強安全推廣及宣導工作?在加強職安健巡查和執法方面,是如何對工作場所的職安健違規行為進行監察?黃志雄回應指,2016年起當局對職安健情況欠佳或存在高危違規行為的工作場所實施「即罰、即停、即教育」的監管措施。除對違規僱主依法提起處罰程序外,亦會發出停工令,直至相關場所的不安全狀況完全改善,並經當局評估符合法例要求及批准後才可恢復工作。

黃志雄亦指,當局亦會即時派員到工作場所進行職安健講座及宣傳教育工作。為使職安健訊息能直接宣導至對象群,當局會以「送服務上門」的方式派員前往不同企業及工作場所進行職安健推廣及教育工作,並透過互動方式加強僱員的職安健知識及提高他們的警覺性。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