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建8千單位 林玉鳳:機場對面起公屋非唯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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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8881

時間:2017年04月7日 19:19

氹仔偉龍馬路原「御海南灣」地段將建8千個公屋單位,雖然相關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數日前已送交城規會討論,但坊間對地段是否應建公屋仍爭論不斷。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認為,雖然社會對公屋有迫切需求,但新建公屋更應要有質素及合理空間,而非隨意將居民安置在機場對面。又認為政府今次提出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可能是急於滿足政治承諾,「但政府收咗咁多地返嚟,8千公屋可以分四塊土地去起。我覺得機場對面起公屋唔係唯一方案,一定有替代方案可以處理。」

林玉鳳對項目提出數點質疑,指地段鄰近機場,未來亦有擴建計劃,噪音污染將愈來愈嚴重,「你見全世界都係希望將機場遷離民居,唔會將民居起係機場旁邊。」而機場所處的區域遠離社區,社會配套設施不足,偉龍馬路公屋項目亦將建8千個公屋單位,可見項目的規模會相當密集。並指公屋項目樓高達155米,憂慮未來整個大潭山體都會被高樓所包圍。加上現時本澳氣象局正位處大潭山上,「一個城市嘅氣象觀測站都會放係制高點上,但呢個制高點而家已望唔到路環,將來起咗公屋,就連機場都望唔到。」

林玉鳳認為,政府及私人發展商隨意開山劈石,將會為本澳僅存的山體帶來不可逆轉的破壞,政府必須要三思而行,「而家地收咗返嚟,政府有重新發展權的話,其實應運用權力,合理使用土地。」又指大潭山與小潭山及路環屬本澳僅存的「戰略性綠色用地」,而當年批出偉龍馬路地段的行為是貪腐的結果,認為政府理應修正過往的錯誤,不要將地段用作興建公屋或其他建築物,並還原作綠化之用。

林玉鳳亦認為,《城規法》已生效3年,但至今城市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仍未見影,「大潭山上起咗嘅高樓已無辦法(回頭),但以後要開始禁止起高樓,亦要做好城市規劃。」而政府手上已擁有新城填海區及85平方公里的海域,理應要做好長遠、具策略性的研究規劃,「自中央批予本澳85平方公里嘅海域之後,本澳嘅城市資源已類近新加坡,新加坡預計8成人會住組屋(公屋),佢做咗人口政策,並計出舒適人口增長率來控制批入嘅移民,每次填海時都會有一塊戰略性組屋用地儲備來增加供應,並將公私樓市場分割。」

她指,過往因本澳土地資源缺乏,難以進行具策略性的長遠規劃,但現時本澳已有85平方公里海域,理應有能力去做相關規劃。認為政府不應隨便破壞不可逆轉的地方,因可好好規劃接下來的發展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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