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明討論偉龍馬路公屋項目 林宇滔:土地資源應集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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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8840

時間:2017年04月4日 18:18

政府規劃氹仔偉龍馬路原「御海南灣」地段將建逾8千個公屋單位,相關項目的規劃條件圖將於明天再次於城規會進行討論。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面對空氣污染、噪音污染及交通疏導等問題,偉龍馬路地段雖非完全不能興建住宅,但樓宇高度、密度應大幅降低,以減少污染對居民的影響。他亦指,本澳土地資源應集約利用,在工業區附近興建住宅勢必增加矛盾,認為北安應保留作工業區,而其他工業區的土地資源應釋放作住宅或社區設施用途。並認為在路環蝴蝶谷興建公屋比偉龍更適合,與石排灣共享社區設施,效益更大。

林宇滔指出,不論是「御海南灣」項目及現在的公屋項目,樓宇高度均達到海拔155米,與大潭山海拔高度160米相差不遠,亦與垃圾焚化中心煙囪高度相若。將來公屋項目建成後,大潭山體將發揮不了阻擋污染物飄往民居的作用。早於2009年工務局就「御海南灣」項目的土地批給舉辦公眾旁聽會時,環保局官員已就相關問題提出疑問,質疑樓宇高度會否阻礙污染物擴散或直接接觸。加上本澳夏天的盛行風為東南或西南風,焚化中心污染物對偉龍公屋的影響較少,相反冬天的盛行風為東北風,偉龍地段處於焚化中心的下風位,污染情況會更嚴重。

另一方面,偉龍地段正對著澳門國際機場,航班升降所帶來的噪音污染亦十分嚴重。林宇滔指,在當年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上,環保局官員亦有提出相關質疑,但發展商回應時卻指,當噪音不大時就可以開窗,他形容「呢個係好被動式嘅處理。」

林宇滔續指,除了空氣及噪音污染外,交通問題亦是重中之重。他憶述當時無論政府還是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都有針對交通問題作出質疑。但他指,御海南灣這個私人項目的規模只是26棟塔樓合共4千多個單位,但現時公屋項目提供達8千個單位,數字翻一翻,「相信以現時嘅規劃,人口密度當然更迫。」他亦指,雖然偉龍地段與石排灣公屋居雅大廈、樂群樓及業興大廈地段面積相若,但偉龍地段更狹長,交通等各方面問題更難處理。

北安工業區遷不走 本澳土地應集約利用

上世紀八十年代,本澳工業起飛,青洲、黑沙環、氹仔北安、路環石排灣等地可見大大小小的工業區。但工業發展自九十年代開始放緩,發展商紛紛將原有工業區地段改為住宅用途,不少住宅樓宇都位處於工廈旁邊。林宇滔指,在工業區中「見縫插針」興建住宅,按照這個方向發展,不同用途項目之間的矛盾只會愈來愈大,「金峰南岸係聯生工業村,周邊都有工廠,亦有水泥場,污染唔細。相信未來隨住金峰南岸入哂伙,都會有一啲投訴。」

「究竟澳門需唔需要工業區?究竟邊個工業區需要留?需要從整體劃上去思考。」林宇滔認為,北安是本澳唯一要保留的工業區,指該區既有焚化中心、污水廠、建築廢料堆填區等環保基礎設施,亦有機場、墳場等設施,難以遷離原址,「中央經常講土地要集約利用,係功能區上分野。既然係咁,點解唔將所有工業規劃都集中係呢區?咁大家個影響咪最低。而其他工業區就要釋放土地資源,用嚟做住宅項目或者社區發展,咁先係最有效嘅土地利用。」

路環蝴蝶谷發展公屋 與石排灣共享社區設施效益更大

林宇滔批評,現時政府的做法就像「為搵地而為地,為追公屋數量而起咁多」,質疑偉龍地段是否真能興建8千個公屋單位,「難道8千個單位大部分都係一房?我相信係,以而家嘅空間,人地豪宅就起4千個,你起到8千個,我好擔心政府做唔做到人口、交通及一系列社會配套。」他亦疑,即使偉龍地段西側用作興建公屋,東側為社會設施,「問題係你起得幾多社會設施?係咪每區都要起一個?」

他認為,與其在偉龍地段興建高密度公屋群,不如利用路環蝴蝶谷地段所收回的閒置土地用作興建公屋,「鄰近嘅石排灣已經發展成社區,即使蝴蝶谷用嚟起公屋,都可以利用埋石排灣嘅社區設施,無論對蝴蝶谷抑或石排灣嘅社區都會好啲,效益更大。呢啲點解唔考慮吓?至於北安,作為一個污染、噪音嚴重嘅地方,不如保留成工業區,做返工業應做嘅嘢?這樣才能用盡每一塊土地。」

林:偉龍地段應與週邊整合 倡建廚餘處理設施

林宇滔認為,比起興建公屋,偉龍馬路地段應與周邊地區作整合,如發展成機場的輔助設施,或是焚化中心的廚餘處理設施。他指出,政府早前承諾會興建大型廚餘回收設施,但因一直找不到面積達25,000平方米的土地,才一直無法落實,「一旦興建廚餘回收設施,就可即時將焚化中心壓力大減,因每日處理垃圾量中,有三份之一都係廚餘,就算做到一半,都可以減到六份之一嘅壓力。」

政府經常抱怨「無地起公屋」,但林宇滔指,當政府於2014年提出慕拉士發電廠、氹仔運動場、氹仔花城警局等公屋規劃時,至今卻「郁都未郁過。」認為當局不應單純利用偉龍地段來解決公屋供應問題,亦應將之前規劃的4,600個單位,加上閒置地的利用,才是重要的方向,「普羅大眾唔了解北安環境,其他地方乜都無,政府當然把握住社會對公屋嘅急切需求,先會批准起8千個。但係嗰度會唔會大部分都係一房單位?係咪適合家庭長遠發展?我好有疑問。究竟政府計劃起幾多社屋、經屋單位?政府唔交代清楚就係問題,點叫我哋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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