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涉貪案續審 證人︰何指示調取海關扣押沉香木

何超明涉貪案審訊新聞檔案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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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2月6日 17:17

 

終審法院合議庭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何超明涉嫌觸犯多項巨額詐騙和濫用職權罪,起訴書指他涉嫌挪用海關破獲走私案所扣押的一批沉香。助理檢察長王偉華出庭作證稱,何超明曾要求調查2014年兩宗走私沉香木案有否刑事成分。由於沉香木數量龐大,一般扣押在海關,但何超明要求將沉香木帶到檢院,並沒過問案中嫌犯。

王偉華說,海關已將兩案定性為行政違法,若非何超明提出要求,檢察院不會主動要求以刑事角度調查,他自己經過法律研究,認為以刑事調查未嘗不可。王偉華說,他當時沒懷疑何超明有其他動機,因過往檢察院亦曾主動了解行政當局已處分、同屬行政違法的案件,做法十分正常。

被問到尋回沉香木過程,王偉華指出,2015年2月5日收到現任檢察長葉迅生通知,指部分沉香不翼而飛,而葉迅生曾在10多日前於獲多利16樓教員休息室看見疑似沉香的大型木塊,於是帶同他及檢察官胡曉,相約何超明當日早上10時到場搜物。

王偉華稱,他是第一次教員休息室,但經搜查並無所獲,擾攘了1個多小時,何超明才帶他們到皇朝廣場6樓辦公室,交出一塊長條型沉香,聽到他向葉迅生解釋辦公室新裝修,沉香木用作闢味。不過離開時發現廉署人員正等候何超明助查,於是停止搜查措施。

直至下午開會決定以公務上侵佔罪立案繼續搜索,葉迅生約何超明晚上7時到16樓,但直至8時許何才現身,交出8塊小型沉香及幾十條短小的黑色木碳,並稱已放置了3件大型沉香在皇朝廣場5樓檔案室門口。2月9日何超明再向中心科交還餘下失物。他稱專家鑑定所扣押的沉香假少、真多,當中以體質小價值為高,職員用A4盒裝起,在專家鑑定後幾日律政廳前職員關天文便將A4盒交給何超明。

合議庭又傳召檢察官胡曉作證。胡曉曾是2宗走私沉香木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詢問胡曉,有否覺得調取大批沉香鑑定很奇怪,胡曉回應情況少見但屬正常。他又稱曾向黎建恩提出,有關的沉香數量多及大型,檢察院未必有足夠空間擺放,黎建恩稱沒問題。胡曉又稱,一些移送檢察院的扣押物,如果要搬離證物房,需要得到承辦案件檢察官批示同意,但他從沒作出相關批示。

胡曉說,葉迅生上任後,要求他檢查一下證物房的扣押品有否失蹤。他當時感覺奇怪,因為證物房的扣押品不可能被人挪用,而且之前亦沒有跟他提過會拿走扣抽品,一般情況下都是案件結束後才會檢查扣押品的數量。

胡曉又表示,檢察院對首宗沉香案作出起訴後,連同何超明交還的沉香,總重量達1噸的沉香木較最初移送檢察院時輕了約 100公斤,他引述專家稱沉香含有的水分因長期擺放冷氣房會導致重量減少,屬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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