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氾濫打擊難 議員促修法重罰 黃志雄:打擊困難在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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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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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0月24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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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外僱、黑工氾濫問題一直存在,間選議員李靜儀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指出,去年治安警聯同勞工事務局合共巡查了4,066個地點,查獲640名黑工。雖然前線人員疲於奔命進行打擊,但礙於法律工具不足,舉證困難,去年成功起訴的個案僅49宗。違法成本低,有關情況更加有恃無恐。她質詢當局會否在行政層面完善有關懲罰機制?會否修法重罰聘用黑工的人士?政府曾建議,規範總承建商須為地盤內出現黑工負管理上的連帶責任,針對性地解決黑工問題,有關建議何時才落實?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回應指,政府非常重視打擊黑工工作。在審批外僱聘用許可申請時,亦會掌握企業招聘本地人的情況、有否涉及勞資糾紛及非法工作等資料,作為審批的重要考慮因素,嚴謹地審批每宗外僱申請。而勞工局亦會應工務部門的要求,在進行公共工程評標時,會提供有關承建商所涉及的勞資糾紛、黑工及職安健數據,使承建商過往違反法規的情況及職安健表現能反映在評分項目中,以便相關部門對標書進行評審。

黃志雄亦指,政府成立了「杜絕非法工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以探討有效打擊黑工的方案。過程中曾考慮不同方案,包括僱用黑工的僱主不得緩刑、承建商連帶責任等,但因相關建議涉及整體刑事政策的取向,並違反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加上單靠加重刑罰不一定能起到預期作用。

他亦指,打擊黑工關鍵在於舉證問題,小組已調整立法方案,從源頭著手,透過一系列管理措施,促使管理責任人負起工地的管理責任,釐清分判脈絡,有效追縱勞資糾紛及工作意外的責任實體,並提高打擊非法工作的成效。當局已草擬《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劃》行政法規草案,並已在去年及今年收集勞資雙方及業界意見,當局正就意見分析,並加緊草案文本。

「點解黑工唔使坐監?」直選議員麥瑞權質疑,法律規定只有聘請黑工的僱主需要受到刑責,而黑工毋須坐監,犯罪成本低導致「愈打愈有」。認為當局應檢討機制,「修法連黑工都要坐監,咁就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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