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校小學立面勢將不保 羅立文:重建需依照原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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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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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年10月30日 21:21

圖片來源: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圖片來源: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城規會再次討論鏡湖馬路勞校小學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內容與上次一樣,文化局並無就保留立面發表意見。委員林翊捷指,勞校小學的建築風格特殊,亦代表本澳教育歷史的一部分,建築特色對該區風貌有相當大影響。他認同保留立面,但對建築高度則沒有意見。另一名委員利安豪則指,現時本澳難以尋找同類型建築,建築位處有濃厚歷史背景的地方。雖然結構有問題,但可利用現有技術解決。認為保留歷史建築,亦是歷史教育的一部分。

但亦有不少委員反對保留立面,委員麥瑞權表示,本澳中小學缺乏用地,認為教育下一代比保留歷史回憶更重要。他又以保安部隊事務局工程為例,加思欄兵營有數百年歷史,且被列入世遺名錄,但文化局仍然批准拆除部分外牆進行擴建。認為勞校小學僅有63年歷史,加上文化局對拆除立面無異議,認為當局應儘快批出規劃條件圖,令學校儘快重建。

委員陸毅則指,他曾是勞校小學的學生,對建築有深厚感情。但認為建築及圍牆的顏色不協調,騎樓早已不讓學生出入,門窗亦能在其他現有建築中找到。認為感情及回憶應留在腦海之中,建議儘快批准重建。另一名委員胡祖杰則認為,可在重建之中保留原來立面模式,既保留建築風格,又可增加更多教學空間。

城規會主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總結時建議,重建時不用保留立面,但須依原來建築風格興建,包括要在1至3樓保留騎樓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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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廬」古樹保不保? 民署建議原地保留

另外,城規會亦討論到炮兵馬路「吳廬」地段的古樹保留問題,麥瑞權指,古樹不屬於地段範圍,質疑若地段發展期間古樹枯毀,誰需要負上責任?胡祖杰則指,該古樹並不屬於《古樹名錄》中,若文化局堅持保留,「咁古樹名錄就無意義啦!」又指樹根散佈的範圍可能很廣,可供發展的土地則會減少,「如果要保留,不如起公園啦,唔使起樓。」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梁惠敏回應指,雖然該古樹不在名錄中,但發展必須要照顧到週邊的樹木。民署代表則建議古樹最好能原地保留,若需要移植,要顧及運輸因素,可能須修剪樹冠,此舉會令樹木的健康受影響。羅立文就要求民署、文化局及工務局一同研究保育方案,待下次大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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