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50特別的士可3年內落地舒緩人資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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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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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年10月19日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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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就不多於100部8年牌特別的士(電召)進行招標,業界憂慮司機人資緊張,未來電召的士營運困難。交通事務局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昨日出席「澳門論壇」時表示,這100部特別的士先有50部投入市場,其餘50部則可在營運日起一年內再投入服務,令人資需求過程有彈性,若果營運情況不理想,承批公司亦可向政府申請延期,在3年內實現餘下50部特別的士全部落地。

另外,招標規章容許特別服務的士服務可向乘客收取電召、預約和失約附加費,羅誠智表示,特別的士牌照會取消牌照費用,從而減低營運壓力,且容許收取三類附加費,有關金額會納入評審標準,希望通過公開競投的形式釐定附加費的標準。他又指,當局會加開考試來儲備司機人資。

來自業界的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會理事長凌世威指出,之前二百部新的士中,一半是由現職的士司機投得,由此行內已出現挖角潮;再者,未來一兩年會有大型博彩綜合體設施相繼落成後,將出現對職業司機挖角情況,故會拉緊司機人資,間接迫使的士業必須要提升薪酬待遇才能吸納足夠司機,令人憂慮新的承批公司能否應付將來的經營環境。他促請政府認真檢討有否必要開投特別的士服務,且需設退場機制,及早為承批公司一旦出現倒閉做好準備。

另一方面,按規定,承批公司要在澳門和氹仔自設泊車埸站。不過,業界擔心塞車會令電召耗費更多時間,建議開放公共停車場作為應召站點。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高冠鵬建議,如果在路況許可下,多設站點。羅誠智回應稱,「如果將來社會和居民是提出一些有需要的地方,政府會相對配合設置一些路邊的等候應召站點。」

此外,論壇上亦關注到現行法例有否監管非士車輛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其他方式為乘客提供接載服務的問題。有意見認為政府應預視,需及早完備規管的法律法規。有發言市民指出,「有營運者好聰明,不照政府的,民間自己做個程式,找一些不是的士司機,亦不是的士,但原來政府無任何法例監管,一來衝擊的士業界,二來衝擊法制。」羅誠智回應指,現已有法例監管以不規則提供的士出租服務的情況,如果相關車輛性質不是的士,會被定性為白牌車。至於有的士牌照,若不按照收費標準,可根據《的士規章》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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