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重建澳門自由開放陣營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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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文

網址:https://aamacau.com/?p=18963

時間:2015年06月23日 11:11

2010年以前,澳門自由開放陣營,除民生派何汪分立導致牴觸之外,罕有見到互相攻擊的情況。但這情況近年出現了顯著的改變,使支持澳門自由開放者感到擔心或痛心。怎樣才能重建澳門自由開放陣營的合力?一群人在一起,整體的力量大於所有個人力量之和的現象稱為合力(Synergy)。社會學將多出來的那部分力量稱為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社會資本來自三個要素:網絡(Network)、規範(Norms)和信任(Trust)。

(網絡圖片)

(網絡圖片)

回顧上述三個要素在2010年之前和之後的情況(說的是主流的模式,每一階段當然都有偏離主流模式的個人行為),可見: 網絡:1980年代末,澳門自由開放陣營打破了傳統力量對民間社會的完全壟斷,使民間社會的自由空間逐漸擴大。在這空間,自由開放陣營各派系致力參與和促進廣泛的社會互動網絡。這些網絡大體屬公共性質而不專屬於任何派系,其範圍廣大,界限不明,讓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參與,基本上無排他性,參與者之間的聯繫弱,個體自由自主度高,受網絡的約束小;個體和個體之間、派系和派系之間承認彼此的不同,並在此前提下,在共同或可相容的範圍內互相溝通和合作。

2010年以來,搶佔社會網絡成為新一代社運最重要的工作。這些網絡分別由各種力量佔有和控制,其範圍極小,界限鮮明,有強烈的排他性,參與者之間的聯繫強,個體自由自主度低,受網絡的約束大;個體和個體之間、派系和派系之間的不同不被容許,一旦疑似不同,即被排除在網絡之外,並成為敵人。

規範:2010年之前,自由開放陣營「旗艦」民主派實踐的行為規範,突出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和互惠;目標和手段的統一;開誠布公和行為的可預測性;和平理性非暴力;獨立自強;對民眾負責等。2010年以後,上列的特徵全都成了軟弱和無能力的表現,取而代之的是:只要目標崇高和正確(而我方的目標必然崇高和正確),不同意這目標的人都是壞人和敵人,須予打倒而非尊重;只要有助於達至目標,就是正確的手段;兵不厭詐,虛情假意和躲在暗角做事是重要的策略;和平理性非暴力都是膠;聰明人務食於敵,汲取宿主資源然後置之死地;社運領袖的責任是讓民眾覺醒,而不是對未覺醒和堅持不肯覺醒的民眾負責。

信任:2010年之前,自由開放陣營中,人與人之間、派系與派系之間,有較多的互相瞭解和互相信任;民主派相信歷史,信任民眾有能力掌握和處理重大的社會問題。2010年之後,人與人之間、派系與派系之間,並不想要瞭解和信任,社運領袖並不相信歷史和民眾,只相信自己、資源和光環。

1992年,新澳門學社成立時,創社前輩黎義明老師曾說:「民主是一種自尊尊人的生活方式」。我當時不解,在心裏疑惑:「民主不是一種政治制度嗎?」二十年後才明白前輩所言才是關鍵。2015年,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公開地嘲笑其他自由開放人士是「豬一樣的隊友」,令人深深慨嘆。

要重建澳門自由開放陣營的合力,可以肯定的是,其一,必須實在地從網絡、規範和信任這三個基本要素做起;其二,歷史發展有其邏輯,「回到過去」並不是這邏輯的一部分--2010年之前一種較簡單的社會狀況,它被一種較複雜的社會狀況揚棄和取代,有其必然性--如果我們將前一階段叫做「肯定」/「正」,後一階段叫做「否定」/「反」,那麼,我們正在期待的將是揚棄和取代「否定」的下一個階段「否定之否定」/「合」,即深化的民間社會信任合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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