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平權

書是生活的必需品 藝文爛鬼樓

文:陳斑妮

網址:https://aamacau.com/?p=17538

時間:2015年05月12日 12:12

我曾經竭盡所能去認識「精神病

例如閱讀一本又一本厚厚的介紹書﹑瀏覽一個又一個網站,認識疾病特徵﹑藥物種類及副作用,作為病患者需要怎樣自癒,作為家屬需要怎樣幫助他們復元。

那些手冊有點像中學時代的化學課本,總是提及引發「精神病」的二元主軸——先天因素和後天因素,再附上一個測驗,列出種種「症狀」,請讀者自行診斷。

「簡單來說,若你或你的親友擁有多項上述情形,可能是患上xx症的表現。

如果有機會你也來填填表,或許你也發現自己()患上xx症,因為裡頭羅列的「症狀」,不論心理或生理,都可謂司空見慣。回想一下,普羅大眾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翻閱這種小冊子,並沒任何機會認識所謂「精神病」,卻又一直受著社會形形式式的「精神教育」:好好管理你的情緒﹑及早接受治療﹑前路就我創,好像「問題」歸根究底是你的「個人問題」,你管理不好便患病,病了便要就醫,這才是積極的﹑被接納的二法。

除了是「精神病的定義」沒提供清晰解釋及定義外,醫療方法及病人權益亦完全不透明。「患者」及「病人」家屬大概只有送院接受治療後,才會被告知接下來將會進行的「療法」: 用藥是必須的,醫生也會冷靜地簡單解釋用藥劑量﹑使用後的情況及副作用。怎樣知道「患者」的體質是否適宜用此藥?或許要待他/她出現副作用後才得知;而他/她能否有權拒絕接受藥物治療?那就不得知曉了,要視乎「病況」而定。再思考一個問題:假如兩個「病人」體重相若﹑健康狀況視為「正常」﹑「病徵」相同,會否使用同一劑量藥物治療?

如果會,那麼這種「去人化」的「無我療法」實在把「患者」的生命故事擦拭得乾乾淨淨了。

如果「患者」接受藥物治療後再次「病發」,能否證明此方法的無能?他們能否擁有話語權及選擇權表達自己的需要?我們能否從另一角度理解「精神障礙」﹑當中的寶貴經驗及社會價值?

《殘疾資歷》或許就是答案。

香港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精神障礙者及專業人士,以個人的精神殘疾經驗,打破過去避免因污名化而受盡歧視的傷痛,透過此書向讀者揭示現時醫療制度的漏洞及療法的落伍。他們卸下過去「精神病人」的包袱,非常完整地把個人的殘疾經驗完整呈現。對今天醫療模式的質疑﹑與精神科醫生的對話﹑高街精神病院的住院經驗﹑社工的告白﹑國外精神治療法的介紹﹑黃凌鋒事件等文章都成為大眾打開殘疾意識的窗口,窺探每種經驗的價值。

每個人的生命故事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人都可以更加接受自己。

我也曾是個精神礙障人士,19歲那一年我被醫生診斷患上焦慮症,在這之前,我的家庭成員先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病患者,多年來病歷被修正再修正; 後來21歲那年,我再被確診為抑鬱症,頓時讓我感到混亂﹑困惑﹑無助。

18歲到現在24歲的整整七年時間,我看盡香港醫療制度及健康教育的停滯(甚至可謂倒退)。除了用藥,醫生其實沒有教導我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對於藥物的認識,我只能夠自己去翻查國外網站,經驗慢慢教導我應怎樣看待今時今日的精神科,原來外國老早已經有一系列非藥物治療法教人去排解情緒﹑認識自我,

於是我變得十分關心本港精神復康的推廣及處理方法。

一口氣把《殘疾資歷》讀畢,看到的不再是醫學人士的權威論述,而是精神障礙者的經驗自述,這不僅令精神障礙者重新認識自我需要,更讓社會從去疾病化的角度思考精神障礙;我真的有病嗎?我有過的情感經歷真的是如此沒價值嗎?除了吃藥﹑醫療的想法下,就沒有其他看待精神障礙的方法嗎?我相信這書已不只是認知的推廣,而是對香港精神障礙的平反,更是推向平權的一步。

RESUME COVER-3rd-front

書名:《殘疾資歷:香港精神障礙者文集》

出版:dirty press

出版日期:20155月中

ISBN: 978-988-17969-4-3

售價:$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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