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又釘牌 的士雙辣招明起諮詢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145

時間:2014年08月8日 20:20

政府推出《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明(9)日起至下月23日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文本引入多項加強打擊的士違法行為的手段,其中包括「放蛇」,「釘牌」,安裝的士車廂內的錄音監察系統,加重處罰力度,又建議法律明確賦予治安警察局有關的士違法行為的監察及處罰權限,由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共同負責監察工作。

IMG_9368

其中,「放蛇」的概念嚴格訂為僅是執法人員以隱藏身份的方式對違法行為調查取證,不能實施相關的違法行為,且「放蛇」的手段必須是被動式,亦不能以教唆或誘導他人作出違法行為的方式取得證據。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舉例解釋,執法人員以遊客身份乘坐的士,期間如果的士司機開價或繞路,這時候執法人員可表露身份及取證,但不能主動開出高價誘導的士司機違法。他強調,「放蛇」必須是被動式執法,且法律要有明確規定。

至於增設釘牌制度,即中止或取消的士司機從業資格的處罰。張永春表示,應該適用於嚴重及重複的違規者,但違規多少次才會被釘牌,他則表示需參考相關法律及透過諮詢聽取社會意見。另外,文本中提到亦應否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但考慮到現時本澳尚未實施駕駛者違規的扣分制度,因此應否單單純針對的士行業引入扣分制,則需要進一步研究。

的士車廂內安裝音監察系統會否侵犯隱私權?張永春指出,的士屬公共交通工具,即便是一個封閉空間,也屬於公共空間。可以透過法律明確規定安裝系統的權限、目的及資料用途來解決。同時,的士車廂內亦要張貼提示,告知乘客車廂內已安裝錄音監察系統。

另外,文本亦建議引入「的士服務智能管理系統」,實時紀錄車輛行駛路線、營運狀態,研究建立制度化和規範化的的士調價制度,統一監管設立於酒店或私人建築物內的的士候客區,增加對的士司機的職業培訓,表彰服務優異的的士司機。文本又提出要充分討論電召的士的服務定位及要求,為減少空載路程的情況,可通過訂定合理的電召附加費,或增加電召的士數量及分布區域。

 

《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http://www.dsaj.gov.mo/Content/Doc/Transporte.pdf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