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濫賠法:荒謬政制下的必然產物

2013-07-05 城規濫賠法的前因後果 專題報道

文:張奮(都市社會學研究員)

網址:https://aamacau.com/?p=3375

時間:2013年07月5日 8:08

反對派挺政府、保皇派反政府

立法會稍早前舉行城規法與土地法聯席會議討論賠償問題,議會竟出現了回歸以來未有的奇景,一向被標籤為「反對派」的民主派議員竟「挺身」支持政府,認為城規法有關賠償條文已夠多,足夠保護發展商利益,相反,一眾被市民譏為「保皇派」的官委及間選議員,卻一面倒向政府施壓,對已有「七賠」的城規法條文仍不肯「收貨」,連番出擊指責政府保障發展商不夠,除了已是「囊中物」的街道準線圖可獲賠償外,要求再增加賠償條文。

這樣,就出現了一幅回歸後罕有的景象:「反對派挺政府,保皇派反政府」!究其原因,也很簡單,反對派心知立了一個賠償門檻如此低的「濫賠法」,將來政府必定「賠死」,社會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嚴重後果,亦明白相關官員面對商界不斷施壓亦可能會再退,因而兩害取其輕,此刻只有挺政府才能確保公共利益;相反,「保皇派」幾乎都是官委及間選議員,而且多是工商背景或依附於商人的所謂「專業人士」,涉及房地產及建築置業的商人議員更不在少數,他們不用向選民負責,為了自身及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賺錢不嫌多,當然不會滿足於只有「七賠」的城規法,此時此刻,身為保皇派不只要反對政府,更要加強施壓以獲得更多好處。

利益集團治澳失敗、官委間選是禍根

現行的議會制度根本無法有效保障公共利益,由商人及地產商審城規法,結果可想而知。這些議員到底是為公共利益還是為自己「搵著數」?大家都明白,這些官委及間選議員非市民用選票選出,而是既得利益集團「依法」指派的「代言人」,既無須向選民負責,亦根本不會反映民意或爭取市民權益,他們肆無忌憚的嘴臉,在這次城規法賠償條文的審議期間表露無遺!從立法會公開的資料顯示,負責審議城規法的二常會主席是商人,委員大多亦是商人,也難怪,由商人主導的城規法,不變成賠償法才怪!

城規立法是一面「照妖鏡」,是人是鬼一照就知。最佳的寫照,就是在城規法法案審議其間,二常會主席陳澤武透露,某建置界議員提出「政府依家大把錢,應該(對發展商)照顧周到些!」整部法案多達七種不同名目的賠償,已是「銅臭味十足」,但可惜一眾官委間選商界議員仍覺「未舔盡」。城規法「兩賠變七賠」,立法精神由原來的「維護公共利益」經立法會審議完成後竟變質為「捍衛商人利益」,但商界議員還不滿意還要更多。

事實上,從今次城規法濫賠爭議可見,「澳人治澳」早已淪為「商人治澳」,而由於商人關心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商人利益,其大小利益都「舔到盡」的嘴臉,使得統治集團形象醜陋、注定失敗。整個過程,足以證明官委及間選制度是議會失靈的禍根,只有取消間選及官委,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才能根本解決「議員反民意」的荒謬現象。

傳統社團有氣無力、失民心步向邊緣化

面對這麼重大的爭議,社會各界質疑聲音強烈,除個別者如關翠杏外,傳統及基層社團基本上亦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一向標榜為基層及公共利益的兩大傳統社團「工聯」及「街總」,在此過程中似只有關翠杏和何仲傳個人提出反對,而未見以社團提出明確立場,由原來為市民利益打拼,到逐步被社會「邊緣化」,社會普遍認為傳統社團對本地公共事務的影響力已直線下滑,影響力大不如前。事實上,即將來臨的立法會選舉,將是對他們最佳的民意檢視。

我們明白,要衝破現行制度實現普選立法會不是容易,因此呼籲直選選民在今次選舉中,不要投任何商界議員、傳統社團,因他們在官委與間選中已有足夠代表,在這次城規法濫賠事件中,市民已看清他們的虛偽、自私,以及無能。

行政會和立法會在城規法審議過程中荒腔走板的表演,證明了澳門政治及選舉制度出了問題,中央政府必須認真全面檢討及改革,否則市民聲音無法得到重視與反映,將使得澳門出現政治危機,一國兩制的繁榮穩定只能成泡影。官商勾結加上立法會反映民意的機制日漸失靈,為澳門未來數年繁榮穩定埋下了計時炸彈,民生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最終將只有被迫走向激進政治化。

城規法變濫賠法、荒謬政治制度產物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及間選議員本來已是分贓式的「小圈子選舉」,本身沒有民意認受性,而官委議員更由不具認受性的行政長官直接委任,委任自己親信也就在預料之中。當利益出現衝突時,以上兩者永遠只顧自己利益,或是為背後老闆服務,看現屆議員的表現即可知,市民對他們不會有什麼期望。當然,那些身兼行政會委員及立法議員的「雙料委員」就更是道貌岸然,是正宗的「球員兼裁判」,是種極荒謬的政治制度。要知道,城規法送交立法會審議前,須通過行政會審議,目前法案的「七賠」很可能就是這個商人主導的行政會「關心」下的結果,只是沒想到這個「濫賠法」到了立法會後竟再次被商人議員「關心」,城規法變濫賠法,正是目前荒謬政治制度下的必然產物。

城規法濫賠引起廣泛質疑,但作為特區最高行政首長的崔世安,過程中似乎長期有意無意的「隱形」。他大概既不想得罪商界老友,又不願出來“順應民意”,因此最保險的就是「不表態、不作為」。總括而言,澳門荒謬的政治制度才是罪魁禍首,使得不論行政長官、行政會、立法會都不能反映民意甚至反民意而行。

因此,我們呼籲澳門市民本身要覺醒,致力爭取全面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市民有選票,才能使這些「公僕」向市民負責,才能避免下一個濫賠法,亦才可能讓澳門長久繁榮穩定,一國兩制才能更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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