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崗事件始末──「被消失」的僅餘本土特色一片天?!

2012-09-28 當司法程序的公義≠真正的社會公義? 專題報道 桃花崗地權案

文:背心男(整理)

網址:https://aamacau.com/?p=1143

時間:2012年09月27日 22:22

小城地少人多,但凡涉及土地爭議,往往引起大家關注,近日「桃花崗」公地變私地,也成了炙手可熱的話題。

位於紅街市有一條寧靜的街巷,名為羅約翰神父街,老街坊則暱稱為「桃花崗」。這裡的咖啡檔、餅店、小販檔,相信總承載著屬於大家的集體回憶。

幾十年來,市政廳、民署都把桃花崗當作公家地發牌,商販一直相安無事地擺檔,期間沒有任何地主出現或行使任何擁有權。

惟在2009年,丁姓地產商聲稱持有2004年法院的判決書,表示已透過「和平佔有」獲得該土地擁有權,並要求小販搬遷。

受事件影響,民政總署於2011年初便陸續停發經營牌照。

今年9月初,地產商更強行進行圍板工程,堵塞小販擺賣。

9月20日,小販們召開記者會,表示持牌經營逾30年,一直獲民署發牌,強調當年法官在裁決前,沒有傳召或通知任何檔主出庭作供。

據澳亞衛視報導,法院的資料顯示,丁姓商人於1977年,購入那處379平方米的土地,但一直未有在政府登記業權。

直至2000年,丁入稟法院以「和平佔有」土地超過二十年為由,申請成為業權人。2004年,初級法院確認其地主身份,不過,丁姓商人沒有立即收地,直至上訴期 (2009年) 過後,才通知「桃花崗」的檔主遷走。

小販細閱判決書後,認為當中矛盾重重,更表示有人提供假文件假證供,無奈地產商有意等待上訴期完結才進行迫遷,一切在法理上頓時變得「米已成炊」。

有鑒於此,小販已向檢察院提出刑事檢舉,質疑有關發展商申請獲得土地擁有權的合法性,也希望社會伸出援手,讓事件水落石出。

9月22日,一班捍衛紅街市桃花崗的有心人,不忍桃花崗老店被地產商「和平佔有」無理迫遷,自發在網上Facebook設立群組。截至9月27日,短短五日內,群組已集得逾千個「讚」,引起廣泛關注。群組呼籲「桃園結義」,一同維護深具澳門本土特色的僅有天地。

9月24日,「桃花崗土地」爭議不斷,雙方仍舊各執一詞。發展商、政協委員、地產總商會副會長羅盛宗開腔回應事件。羅盛宗直指攤販對搬遷補償,開出天價要700萬至一千萬元或兩個單位,因索價不成才鬧出這次引起公眾關注事件,他又形容有人貪婪。

爭議焦點在於丁姓商人如何和平佔有桃花崗地段,羅指出,丁文禮購入該塊地時沒有擁有土地業權,在法律上是沒有擁有業權,他們只是私文書,雙方訂定一個承諾,但當時他們沒有辦法完成合約。

羅盛宗出示相關文件,聲稱在2012年以6174萬元從丁姓商人手中購入桃花崗的379平方米土地。

羅現向登記局索取桃花崗由1903年私家地登記後的系列文件資料,亦向民政總署投訴攤販已無牌經營一年多。

對於發展商的指控,攤販則反駁從來沒有同發展商跟他們談過具體補償金額。檔主更在地段內張貼嚴正聲明:
「我們不要錢,只要還桃花崗這片土地清白,讓犯罪者罪有應得,屆時,我們將無條件遷走,還土地於政府。傳出流言者其心可誅,手段卑鄙,企圖轉移社會焦點,掩蓋犯罪事實,望各位街坊慎察之!」

9月25日,工務局發出新聞稿,表示物業登記局資料顯示,地段在1904年已屬於完全所有權土地(俗稱「私家地」),並非政府地。

同日,民署也發出新聞稿,稱基於合法性原則,2011年起已不具備條件為羅若翰神父街俗稱桃花崗的7名小販延長固定小販准照。新聞稿稱,民署於2010年8月接獲地段業權人的律師通知及文件證明地段屬私人物業,按現行小販條例,民署只能向公共街道和公共地方的小販發出准照。民署在不具備條件為小販續牌後,除書面通知小販外,亦主動提出小販可要求遷移往任一小販區或熟食中心的空置檔位,繼續經營或轉營其他業務。

據工務局所示,該土地於1978年進行業權轉讓,因原業權繼承問題,有關人士於2004年始獲初級法院第二庭的裁決,透過時效正式取得有關完全所有權。
目前,至少有四個攤檔拒絕遷走,但發展商在旁邊工地的圍板範圍逐步擴大,路口也加設了鐵柱,唯一通道的中段位置更新增了鐵閘。

鑒於「桃花崗」地價不菲,小販懷疑有人以不公義的手段掠取土地,因此,檔主們提出了多個疑點:

那名丁姓商人聲稱一直為攤販維修,並以業權人身份收取租金,但是,檔主們堅決否認這說法,認為如果他的說法屬實,丁姓商人應該可以拿出維修和租單證明。

法院作出裁決前,未有傳召檔主出庭作供,被指程序上存在嚴重瑕疵。

丁姓商人提出了「環境證據」,聲稱在那裡存放建築材料和出租土地等超過二十年,但在那裡經營逾三十年的檔主卻表示聞所未聞。

9月26日,特首崔世安首次表態關注事件,他表示會尊重法院判決和發展商的土地業權:「法院的裁決是私家地,政府已經多次公佈,這個是要依法辦事,第二發展商買了土地要發展」,至於一班小販,政府回應會儘力協助搬遷安排。有攤販和議員則直言,對政府表態感到失望,認為發展商當日在庭上的口供有否做假,還是沒有辦法解釋,議員關翠杏指出,如果有關當局繼續迴避,當中存在的漏洞和程序瑕疵,就算桃花崗無法翻案,也很難平息民眾的質疑,而攤販就表示,會繼續抗爭到底。

丁某已將該土地轉售予該名身負名譽領事、政協頭銜的羅姓地產商,難免有為求脫身之嫌,而羅姓地產商亦正急切收地。爭議發展至今,小販們感嘆民署、工務局等部門官僚成性,只懂互相推諉,根本不欲沾手。小販們現只能寄望檢察院加緊調查,將犯罪者繩之於法,還他們一個公道。

9月28日(今晚),晚上8:30至10:30,一群關注事件的網友和有心人,為捍衛公義,發起「月滿守望桃花崗」活動。屆時將播於事件新聞片段放映、檔販親自剖白、現場市民互動等,期望至少為桃花崗,留下可能是最後一個中秋的美好回憶。

(資訊參考:澳亞衛視、市民日報、正報、澳門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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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司法程序的公義≠真正的社會公義?photo by Kaman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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