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項目「做大好過做細」? 羅立文:偉龍公屋分4期發展 完成環評可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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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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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8月3日 19:19

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中,直選議員宋碧琪及黃潔貞均問及公屋恆常化申請、公屋項目與建時間表、新類別公屋等問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今年第4季社屋將會重開申請,而經屋申請亦會在今屆特區政府任內重開。而公屋恆常化申請方面,羅立文稱要待9月份公佈公屋需求研究報告後才決定,「呢個問題自然就會有答覆,而社屋、經屋法修訂都會嚟立法會,日後實有機會討論呢個問題。」

羅立文重申公屋項目「做大好過做細」,指林茂塘A及F地段僅能提供200個單位,「一開隊幾萬人嚟,但得200間屋,值唔值得為此開申請?」他提及,氹仔偉龍馬路公屋項目的環境評估需時12至15個月,完成後就可招標設計,有初步圖則後就具條件重開申請,將分4期發展。而新城A區部分地段的公屋亦會盡快進行設計。他亦透露,慕拉士原發電廠地段公屋將為社屋,估計2018年尾至2019年初有條件招標。

但多名議員均不認同「做大好過做細」的說法,直選議員何潤生認為,當局應先發展林茂塘A及F地段公屋項目,並以空中走廊連接附近樓宇的裙樓,以解決交通問題。間選議員李靜儀則指,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及新城A區至今「未郁得」,但林茂塘等小型項目已具備條件發展。直選議員區錦新認為,現時《經屋法》的「先有樓再有申請」是蠢方法,先受公屋申請,政府才能精準掌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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