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路工程遍地開花何時了? 林宇滔︰跨部門協調成了跨部門卸責

2017-05-26 揭開澳門掘路遍地開花之謎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9797

時間:2017年05月27日 15:15

審計報告揭露本澳掘路工程存在各種問題,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沒有產生實質協調作用。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今次審計報告印證了以往坊間對掘路工程的批評。令人驚訝的是,政府過去根本沒有將道路協調小組的實際運作情況全面坦承地向公眾交代,甚至有隱瞞及誤導公眾的嫌疑。所謂的「跨部門協調」機制成為了「跨部門卸責」機制。他認為,各公用事業管網的規劃、維修、更換要有整體計劃,政府需要認真研究整合共同空間及工程共用,否則掘路工程遍地開花的情況不會得到什麼改善。

林宇滔指出,審計報告今次詳細介紹了道路協調小組的運作情況,但與過去市民的認知或政府的介紹完全是兩碼子的事情。「政府過去回應議員質詢時稱,道路協調小組每個星期都開一次會,但審計報告就指出,原來兩個月才舉行一次跨部門會議,最重要是實際上無法達成共識。」

社會一直以來對掘路工程都有很多批評,並給予不少意見和關注,但道路協調小組從未認真對待過社會的質疑和意見,從去完善有關制度,反而是用一些語言偽術去藉詞推搪。「話有機制處理,各方面都可以確保到,執行率已不錯,絕大部分情況都無問題。」但最終卻被審計署揭發問題百出,世間罕見。

他認為有關問題再次顯示出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漏洞,就是沒有牽頭的部門,不知誰說了算。「道路開不開掘對交通影響最大,所以公眾會覺得交通局責任最大,但整個機制上,原來民署負責審批,更重要。最後原來兩個部門都沒有做好自己的規管,互相卸責。所謂的跨部門協調,實際上成了跨部門卸責。」

正因為政府部門都協調不好,更遑論要協調不到的掘路工程。所以不少業界都反映,申請工期要更長些時間,否則有關准照未能夠批出來。「即使有工程准照,沒有交通局的批文,又是無法開工。不少業界投訴,例如水公司要10日工程,電力公司要10日,電訊公司要10日,理論上30日就可以完成所有工程,但永遠都有各種原因令到工程不能夠准時完工。」

林宇滔認為,現時澳門的路網規劃有很大的問題。近幾年澳門時有發生地下爆水管而導致大受影響的情況。林宇滔表示,澳門不少石棉水泥管都有二、三十年歷史,已經嚴重老化過期。雖然水公司好想一次過更換,但審批部門永遠到街口的部分都不批,因此,只能每次等到爆水管才能被迫更換。「這些石棉喉可以保證以後每年都有十單、八單會爆到地陷。」他認為,這些管網從鋪設到適時更換維修,都應該要有所規劃才能減少道路工程,令管網地底配置最佳化。

林宇滔又指出,現時各個公用事業機制由不同部門去規劃,「電信歸郵電局管,水公司歸海事局管,電力公司歸能源辦,政府根本就沒有一個中央統籌機制。」澳門的管網基本上已經全部埋在地下,這本身是很先進亦是值得驕傲的做法,奈何管理上卻出奇地落後,整個地底規劃沒有完善的資訊,各個公司都將自己的管網資訊當作商業資料不作公開,政府不掌握有關情況,所以沒有完善的地下管網資訊。「工務司有自己一套系統,民署審批又有另一套系統,本來不應該獨立,資料數據出現錯誤機會就更大。」

「總之掘出嚟嘅嘢,永遠同個圖係唔同嘅!前後誤差有十米,上下都可能有幾米,所以點解成日會有工人挖錯電纜就係咁嘅原因。」林宇滔說,澳門現時的道路工作就像「考古」一樣,要小心掘開地下才知道實際情況,因此,工期有一大半的等間都不是在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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