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審計署報告淪為「燒煙花」 區錦新促特首善用廉、審「兩張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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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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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5月11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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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日前揭發文化局長期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大量人員,直選議員區錦新在議程前發言中提到,廉署發現部門可能存在不規則行為,繼而開卷調查並以報告形式發佈,嚴厲批評相關部門不當,這並非第一宗。廉署許多調查結果都令社會震驚,但只是雷霆一擊後,轉頭就雨過天青。除廉署外,審計署亦會以個別部門作為審計對象進行衡工量值式專項審計,這些報告披露的情況同樣為社會帶來相當震撼的效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之後呢?報告所披露的問題真的有改善嗎?」

區錦新指出,廉署及審計署的報告是貫注了兩部門人員大量心血及努力,刨根究底挖出來的。問題是,這些報告就如燒場漂亮的煙花,不管多奪目,當璀燦過後便於平靜。他指,《基本法》規定廉署及審計署都是獨立向特首負責的,「這一設置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讓這兩個獨立部門成為行政長官的左右手,一手抓反貪,一手抓效能,讓這兩把刀協助行政長官監察各個部門及官員的廉政與工作效益,讓行政長官及時發現問題及即時作出糾正。」

區錦新續指,觀之過去18年,特首並無成為用好這「兩把刀」,對廉署或審計署報告揭示的問題,特首從不跟進,頂多是相關部門主管司長勒令部門交報告,形容這已成為政府應對這類問題的套路。這類報告之後何時交、有什麼內容?因過了幾個月,公眾是善忘的,問題也攤凍了,於是問題就不了了之,「意見接受,工作照舊。」明顯廉署及審計報告發揮不了整體改善公共行政的作用,既無法肅清行政不當、不法行為,亦不能令政府被鞭策下令工作效能愈來愈進步。

他認為,在文化局濫用「取得勞務」方式聘用人員的事件中,特首應首先勒令文化局檢討、糾錯、問責;亦應下令其他部門立即全面檢視有否類似不合規行為,有者一併予以糾正;文化局以不合規方式聘請人員固然不能接受,但在文化局回應廉署報告時亦埋怨由於招聘程序繁瑣冗長,無法應付工作需要,成為規避正常招聘的違規行為的溫床,需要對制度進行檢討並逐步推動制度上的完善,政府才能一天一天的成長改進及更有效率地服務市民。

區錦新亦認為,《基本法》為特首配備廉署及審計署這兩張刀,但若特首對這兩張刀只是偶爾用來燒燒煙花,卻沒有用來促進政府整體廉政建設及提高效能的作用,則是特首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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