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推薦」親屬入檢察院工作 吳國昌促交代如何確保招聘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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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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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2月17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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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合議庭在12月12日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期間,被告何超明在庭上透露,自己在任期間曾收過「兩位陳司長」電話,「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院工作。對於何超明的爆料,社會一片嘩然。其中一名主角、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受訪時證實有親屬在檢察院工作,但否認有干預取錄,僅稱自己今後會謹言慎行,未有就事件道歉。

直選議員吳國昌提起口頭質詢,直指特區成立以來,高級官員運用權力和關係安排親友獲得各種公職的情況嚴重。利益輸送、利益交換、裙帶關係等情況加重了本澳公共行政敗壞的趨勢,對發展造成深遠的傷害。對這些情況,前線公職人員和市民耳聞目睹,只是基於權力和信息的不對等,無從阻止也無從舉證。

吳國昌認為,公職開考本應遵守法例訂定的一系列程序,而負責有關程序的公職人員如遇親屬參與須依法迴避,但現在公眾質疑此種高級官員之間的「介紹」或「推薦」,是否有法可依,又或是否違法。

他質詢當局如何規範高級官員之間「介紹」或「推薦」親友的行為,以確保《行政程序法典》所訂定的合法性、保護居民權益、平等、公正及無私原則?如何規範官員向其下屬的招聘甄選委員會成員作出涉及個別投考人的「建議」的行為,以及各部門的不平常招聘程序,以確保公正及無私?而特首有否對相關官員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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