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灣招待所免租金一年多? 岑官質疑︰全世界都無啲咁既業主

何超明涉貪案審訊新聞檔案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6110

時間:2016年12月12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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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今早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追問,何超明卸任後,檢察院已經停止租用竹灣豪園作為檢院招待所,但期間一年多,業主既無收樓,又沒有收租,形容其是「全世界都無啲咁既業主」,有關個案簡直是「天下奇聞」,認為有關情況不合邏輯。

何超明指自己從未見過業主,但檢院已經租用了十多年,而業主可能知道自己曾是檢察長,「俾返三分薄面」,而且他亦沒有入住,只是用作放置物品,並打算找到新屋後,便將租金和管理費一次繳清。岑浩輝接受有關說法,認為何超明在任多年,「民望不嬲都係NO.1」,業主無理由不認識,已卸任的主要官員受到他人尊重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岑浩輝又質疑招待所是用作對外對待,為何連「斟茶遞水」的人都沒有?何超明一開始時回答有點混亂,一時又指管理員會幫手開門開電器,一時又指會有負責清潔工作,但說不清到底是什麼人負責有關工作。其後,助理檢察長在詢問期間,提到何超明官邸的工人會到招待所,這時他才回答是官邸工入,並多謝檢院提醒。

何超明續稱,檢察院在他被羈押期間要求他清理在竹灣豪園的所有私人物品,否則全部會被丟棄,他開始時說這些是先人遺物,不可胡亂丟棄,「俾啲人性好唔好?」助理檢察長郭婉雯有解釋,是因為檢院收到業主來信要求清走所有物品,否則就會將這些物品丟棄。何超明表示收回有關言論,並向檢院道致。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質疑何超明辯稱若官邸裝修,可以暫住竹灣豪園,但何超明只居住了 1次,卻又先後 3次共使用 71萬元公帑用作裝修,其中 2014年 3月花費 42萬元裝修,她質疑何超明為何在卸任前仍然大裝修。何超明回應稱當時不知道自己會不獲續任。

郭婉雯又認為,何超明原本將親屬遺物放於官邸書房 10多年,卻為何又會在竹灣招待所停租後,聲稱基於中國人習俗,將先人遺物放在屋內不好,而將有關遺物搬入竹灣招待所,她認為這說法前後矛盾。何超明一開始時並未作解釋,後來其代表律師李金月提出是否由於搬出官邸後,住所空間不夠而將這些物品放置在竹灣招待所?何超明認同這說法,但被法官賴健雄提醒,被告律師不可問誘導性問題。另一代表律師梁永本則說,是見到助理檢察長都是用這種方式提問,所以才照辦煮碗,若果提問方式有問題會改正。

另外,郭婉雯又指,曾搜出一份竹灣招待所的電梯圖則,質疑招待所設施有否必要如此豪華?何超明回應稱,竹灣豪園有很多戶有安裝電梯,但招待所沒有,有關圖則可能是他借來參考的,並反問︰「有無批准?有無興建?有無支出公帑?」他又說︰「我屋企都有好多超級豪宅的圖則,係咪要我負任?」

 

【何超明涉貪案審訊新聞摘錄】

稱辦公室會面如乾炒牛河

何超明︰招待所有助拉近關係

全文︰https://goo.gl/skTo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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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https://goo.gl/e2Jg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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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逾千五項罪名涉7,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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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涉貪案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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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搬走扣押物沉香木

何超明:擬作展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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