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批評刑罰太低 澳門成販毒天堂 周偉光︰要尊重特區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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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5798

時間:2016年11月29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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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完成討論修改禁毒法法案,並簽署意見書。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很多地方對於販毒、制毒的刑罰都很重,甚至要判死刑,而鄰近的香港實行階梯式罰則,最高可判處監禁30年。但在澳門最高只是監禁5至15年,加重刑罰亦最多至20年。他認為,販毒的刑罰過輕,容易令澳門成為販毒天堂,或毒品中轉站等等。他指出,三常會有建議提高販毒的刑罰、引入階梯式罰則,為何政府不接受建議?

司警局長周偉光回應稱,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法律規定,需要尊重特區的刑事政策。他說,澳門的刑罰監禁最低一個月,單一罪行最高刑罰是25年,數罪併罰不超過30年。他說,以往曾偵破一些兇殺案,作案人亦都只是判監約17、18年,而修改禁毒法法案建議提高販毒的起刑點下限,由現時3至15年,修改為5至15年,若販毒期間持有武器,或是黑社會組織販毒,就會加重最高到20年。

法案還建議吸毒罪量刑由現時最高監禁三個月,修改為監禁六個月至一年。另外,法案亦建議容許警方在巡查夜場發現毒品,但無人承認吸食或持有時,可以進行強制驗尿,周偉光認為,有關修改能讓警方更有效打擊吸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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