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仔合同不怕簽 不續約或賠30億! 政府到立會介紹電信特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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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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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6月28日 14:14

政府代表今早到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討論電信特許資產歸屬及管理問題。委員會主席陳明金會後表示,按合同規定,政府今年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不與CTM續約,仍要向CTM賠償2.5倍的今年稅前利潤,估計至少涉及30億元賠款。委員會批評有關合同是一項不平等條約,政府應積極發揮主導作用,以及完善監管。有法律界議員指,有關合同世間罕見。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時表示,政府與CTM簽署的特許合同不設中期檢討,若CTM沒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基於充分的公共利益,合同將自動續期至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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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表示,政府在會上澄清,電信服務特許資產歸政府所有,但由CTM負責管理以及更新。其他公司接入特許管道,CTM可收取補償,收費由政府核准。委員會質疑既然特許資產歸特區所有,CTM負責管理及維護,為何不能由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善用特許資產?他說︰「業界反映,收費100蚊,CTM淨賺80。」顯示電信市場一直處於不公平競爭狀態。而政府承認特許合同存在不合理的條款,「盡管不合理,但有約束力。」在目前的合同下,政府能夠有作為的空間有限,但會盡力做好,並向委員會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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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亦指出,就特許資產優化、更新方面的投資歸屬,政府和CTM有分歧。但委員會與政府的看法一致,特許資產歸特區所有,CTM只是根據合同有責任承擔起管理和更新特許資產。「係咪借架車俾你用,要你還既時候就拆咗個機頭?呢個冇理由。」陳明金表示,現時政府擔憂即使2021年收回特許資產後會否得物無所用。

另外,委員會希望政府監管好CTM對特許資產的更新優化工作,針對目前合同的不合理情況,應該及早準備在將能夠有能力管理好特許資產,而不至於受制於人。委員會亦認為政府有必要仔細分析合同,在將來要掌握公用事業服務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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