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央積金法案兩面不是人 立會明日續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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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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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6月20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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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全體大會今日一般性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卻罕有地經3個多小時的討論仍未能表決,法案需待明日再議。議員立場兩極化,一方認為對僱員保障不足,另一方則認為所謂的優惠措施對僱主沒有吸引力,甚或趕絕中小微企。官員議員馮志強形容,政府現時是「猪八戒照镜──兩面不是人」。多名議員已經明確表態反對法案,至於法案最終結果能否取得17票通過值得關注。

列席會議的社文司長譚俊榮表示,政府在 08年已公開諮詢設立雙層式社保制度,「勞方想我哋行快啲,資方想我哋唔好行。」他稱,一下子實行強制對資方會有好大衝擊,採用非強制性推行中央公積金亦屬折衷方法,並多次強調方案得到廣大市民認同。如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政府將展開更多工作,創造條件令企業加入中央公積金,3年後再考慮是否強制性。

有多名商界議員強烈反對政府刪除了「抵扣方案」,即設立僱主供款部分作為解僱賠償的抵扣。譚俊榮解釋,抵扣方案違背保障僱員退休生活原意,因解僱賠償只適用僱主不合理單方解僱,賠償目的是僱員在待業期間可維持基本生活。

至於法案建議採取權益歸屬比例方式,社保基金主席容光耀表示,僱員工作時間越長就可以獲得供款的比例就越多,「至於工作3年就可以攞到30%,以後每年就加10%,10年就可以得到僱主的100%供款」,目的是希望僱員可以長期為僱主服務,從而穩定人力資源,間接提升僱員對僱主的忠誠,某程度上亦是鼓勵僱主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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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界間選議員李靜儀表示,政府沒有訂定全面落實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時間表,沒有批評政府沒有決心落實有關制度,「經濟好的時間唔做,到現時經濟唔好就更難做。」即使政府聲稱三年後再研究強制實施,「但到時又有大把借口,三年又三年!」而且法案建議採用「權益歸屬」方式,僱員若於三年內與僱主結束勞動關係,不能領取僱主方供款做法不合理。李靜儀又借香港推行央積金經驗,指出公積金若純粹交市場自由運作,或難避免「管理費高昂、回報不理想、僱員選擇難」的問題,對供款人未必有利。促請政府政府關注及探討,又建議政府應向僱員提供更好的基金選擇和管理方法。

議員高天賜則批評政府提交的法案是「垃圾方案」,「兩頭唔到岸」。他指出,政府官員一入職就已經採用強制性公積金,「唔係因為政府有錢,而是因為要承擔社會責任。」他表示,香港已經實行強制性公積金十多年,都沒有問題,澳門為何不能仿效。「現在僱主批評你,我又批評你,政府要有承擔,不應該兩頭不到岸。現在我好難做到用良心投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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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間選議員高開賢則表示,目前本澳經濟環境正處於調整期,中小企及青年創業者都感到經營困難,政府現時推出中央公積金制度不適合,「說得直接一點就是,樣樣嘢都向僱主開刀。」

他表示,儘管現在這個央積金制度是非強制性的,但無形中給予中小企壓力,更何況,法案已提出法律生效三年後,研究實施強制的可能性,這個又是給予中小企一個「定時炸彈」,即意味着政府有意設立強制性公積金。大企、博企尚有條件提供優厚的福利制度,如果中小企參與率低,更將導致人資流向博企。屆時,中小企經營更是雪上加霜。希望政府認真審視本澳目前的社會經濟環境。

 

【懶人包】《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關你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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