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被欠薪四個月 工聯促政府嚴懲違法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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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9851

時間:2016年05月5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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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汗出無糧出 】有外僱被剋扣工資及欠薪長達四個月。追討欠薪過程中,大部份工人已被僱主解僱,令其無法即時來澳追討。有持通行證來澳的事主表示,澳門消費水平高,又不能及時追討欠薪,亦不能回內地,只能在天橋底和公園睡了好幾晚。工聯轄下的建造業總工會要求政府立即徹查,嚴懲違法行爲。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張文寬指出,事件涉及外僱約40名,由「威得利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來澳,於氹仔星河灣名門世家地盤從事油漆工作。根據官網資料顯示,「威得利」今年第一季已聘用450多名外僱,目前仍未知道確實有多少僱員受害,張文寬表示,當局應查核有關僱主是否涉及違規使用外僱額的情況。

有外僱反映,與僱主簽訂的合同是月薪15,000元16,000元澳門元,但來澳工作後僱主只以日薪200至230元人民幣計算。在追討被剋扣的工資及欠薪過程中,有工頭承認未有支付1至4月份的工資。

張文寬指出,僱主除了涉及欠薪,亦沒有依法將員工每月的薪酬透過銀行過數方式支付,更無向員工提供書面合同或糧單等文件,明顯違反了勞工法及外僱法的規定。促請勞工局及人資辦嚴肅和積極處理,為僱員追討法益。張文寛表示,隨着本澳經濟下滑,不少大型地盤工程放緩,他預計涉及勞資糾紛的個案將會越來越多,希望政府加強監管。

立法議員李靜儀批評,政府對外僱管理不善,漏弊叢生。她指出,政府完全有機制嚴懲無良僱主,包括削減外僱額等,但外僱法生效多年,出現不少勞資糾紛個案,卻一直未見政府有採取具阻嚇力的處罰措施,令相關機制形同虛設。她促請政府必須依法禁止損害僱員權益的僱主的申請外勞額,以免讓政府成為違法僱主剝削行為的「幫兇」。

李靜儀認為,當局應盡快落實規範《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並應引入爲分判僱員提供保障的新機制,規範當分判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獲購買法定工傷保險時,總承建須負起連帶責任,以墊支形式代僱員的直屬分判商支付一定期間內的欠款或賠償,避免因責任互推而引致僱員權益受損,透過有關制度要求總承建做好管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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