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遺文物多災多難 林發欽:管理不善責任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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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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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2月11日 21:21

媽閣廟火災後沒有對外開放

媽閣廟火災後沒有對外開放

近日本澳世遺文物可謂多災多難,先有大三巴側的舊城牆遺址被人用油漆破壞,再有地盤塌牆令盧家大屋外牆輕微損毀,而媽閣廟「正覺禪林」主殿日前更發生大火,連串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世遺保護的關注。事實上,媽閣廟已非首次遭受「祝融之災」,文遺會委員林發欽表示,由於以往廟宇管理人員的防火意識不足,歷史上廟宇失火事件時有發生,媽閣廟曾於1988年發生大火,主殿被「燒通頂」,殿內的銅鐘被燒至變形,但由於媽祖像完好無缺,事件曾經成為社會一時佳話。

媽閣廟香火鼎盛,年收鉅額香油錢,如今文物建築被焚燬又是政府出資修復。對於現行廟宇管理制度,林發欽認為,文化局不能光靠開會、巡查及發指引。當局應仿效現時旅行社的技術主管制度,引入「責任人聯絡機制」,讓廟宇主管人員在上任前接受培訓,提升管理及安全技巧,明令事故發生後管理人員有法定責任第一時間通報。社會應討論日後再發生同類意外時,是否應引入行政處罰制度,提高責任成本。

他指出,現時本澳廟宇均由值理會或廟祝負責管理,大多數都是以族群、街坊或家庭式打理廟務,「不少人視廟宇為生活的一部分,守住廟宇都係基於信仰及虔誠,沒有太大經濟誘因,這種奉獻的精神值得敬佩。」雖然這種管理模式有其好處,但管理人員普遍缺乏管理及安全知識。

文遺會委員林發欽

文遺會委員林發欽

至於盧家大屋因相鄰地盤塌牆遭受損毀,林發欽慶幸損毀並不嚴重,但指當局除了要維護世遺建築外,鄰近建築的維護亦十分重要。若世遺因鄰近工程引致損毀,文化局可按《文遺法》規定追究責任。而針對世遺附近的建築工程,工務部門批出工程時,亦應要求承建商為世遺建築做額外的保護措施,更好地保護世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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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家大屋相鄰地盤牆壁倒塌,令大屋有輕微損毀

盧家大屋相鄰地盤牆壁倒塌,令大屋有輕微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