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鑑證無問題 高志文︰醫療鑑證制度要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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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8577

時間:2015年06月14日 14:14

醫務界連發七篇聲明質疑法院對一宗醫療糾紛的裁決,引起社會不少迴響。有市民今日在《澳門論壇》發言時表示,醫療團體今次的行動消極以及威脅市民,認為業界應該檢討自身不足,更好地服務市民,才是醫生追求的醫德。但亦有市民表示,「寧願要醫生,唔要法官。」擔心醫務人員要負刑責,澳門將會無人做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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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總社會服務辦公室助理協調主任禤紹生認為,今次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是因為有部分市民「一竿篙打沉一船人」,覺得整個醫務界都不好,「啱啦,就今次機會懲罰下佢地,部分市民會覺得揮臂高呼,好開心,終於有一個力量可以改善一下醫療素質。」他指,醫務界和市民不應該互相攻擊,「希望各位市民可以理性去諗呢件事,如果我哋大家再繼續互相攻擊,或者覺得今次係一個正義的判決的話,只會將醫療雙方推方更加對立。最終不會是市民的福祉。」

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強調,刊登聲明不是要衝擊法院,而是希望社會明白醫務人員對醫療行為要負刑責的隱憂,以及對醫務界有更深入的了解。「南韓中東沙士,要去到第三間醫院(才檢查到),係咪第一間和第二間醫院的醫生全部都要打靶呢?」他說,醫生一定會睇錯症、睇漏症,「無可能全部病人睇醫生唔(會)死」,又指,澳門人平均壽命達83.5歲,醫務界作出很大貢獻。

他認為,本澳需要建立具威信的醫療鑑證制度以處理醫療糾紛,異地鑑證亦沒有問題。另外,《醫療事故法》和醫療責任保險要同步並行,「醫生無可能孭住錢打工」,否則醫生很容易就會傾家蕩產。

律師何金明則指出,有關判決程序上無任何爭議,醫療機構、市民及法院對於事實判斷未必一致,但應該尊重法律賦予法官的依法審判的職權。醫務委員會成員潘志明亦認為,社會應該要尊重司法獨立,今次事件反映社會普法知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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