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育是福份也是緣份

2014-07-18 有育無類 專題報道

文:春蘭

網址:https://aamacau.com/?p=9710

時間:2014年07月18日 0:00

阿展與妻子都從事社會工作,兩人結婚九年未育有兒女。夫妻一直有心願透過教育下一代傳遞生命的意義,在青年人的工作上也深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去年七月,夫婦成功收養了一名四歲的小朋友,現在三人一起生活已有一年時間。阿展認為家庭當中,陪伴、依附與教育是對兒童的成長最重要的。

收養程序含糊,「難為了準爸媽」

「收養的過程真係幾令人頭痛的」,阿展不諱言:「我們都知道社工局有一些小冊子,介紹如何收養,但對於我們普通市民來說,不太明白,好像如何去申請、申請的過程、澳門又如何去做?這些對我們兩夫婦都是摸不著頭腦的(笑)。我們也問過社工局的同事,應該如何去做,他們也給了我們一些小冊子,可惜從中,我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條件,有沒有設限制,例如幾歲至幾歲、多久可以收養等,這對一些有意進行收養的人來說,很難理解,只知道要去兒青處。(記:是否指引模稜兩可?)文字不是沒有,但就是沒有清晰的告訴您要怎樣做。我們曾經想過,可能澳門不能收養,我們也了解過內地的一些做法,但感覺不是太好。特別是一些地方,如珠海的孤兒院,那裡的孤兒可能有頑疾、兔唇,或一些傳染病或身體殘障,這類兒童會比較多,也比較容易收養。是否一定要建全才能收養呢?我覺得都是一個考驗,尤其是一個殘障,真的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但回到澳門,想去做一個收養的手續,過程也籌劃了幾年,才知道應該如何去做。(記:所以前後用了幾多年?)起碼有三年,從想去領養到申請,成事的時候應該已經有四年。聽說有些人要等十年!我們可以在一兩年便可做到,是因為我們的小朋友有殘障,而且他從小的身份便清晰,是被遺棄的兒童,所以算是快。」

法律上的缺憾,造成更大的悲劇

阿展大概地引述,若要收養建全的小朋友,就首先要在法律上,被收養者很明確的是一個孤兒,也就是說其血緣父母雙方都簽署了「遺棄紙」(意思是放棄撫養權的聲明書),同時兒童本身同意被收養;否則這個兒童可能未必能夠被收養。

對此嚴格的做法,阿展有點無奈:「為何有些父母明知沒有能力去照顧自己的子女,但他依然不願意去放棄呢?我認為是法律上需要去深思的一件事。」他認為如果父或母正在監獄服刑等,不能探望子女,這是情有可原。但如果孩子的生父母一年內都滿足不到子女關懷和照料的基本需要(例如一個月都沒有探望一次),這應該是生父母的責任,忽略了家庭功能的重要性。他有感法律保障親權的同時,也要了解生父母的親權,能否發揮得到?假若真的做不到,小朋友一直沒有依附地長大,反社會及很多偏差行為,將會隨年紀越大越明顯,因為成長中沒有人照顧,也沒有人去教導,他的自我保護意識會變得很強。

最怕「想生金蛋」的父母

他舉例一些在院舍長大的孩子,被每位工作人員的教導都可能截然不同,這對青少年建構一致的成長價值觀會有點困難。但阿展尤其擔心的是,在每年現金分享的制度下,每年每位澳門居民都有幾千元,這會否變成生父母不願放棄親權的現實誘因?又或者一些自私的父母,即使沒有盡養育的責任,卻仍期望子女長大後會照顧自己時,要促使他們自願簽署「遺棄紙」的可行性,便非常值得商榷。

阿展作為一個青年工作者,他最痛心是一些做父母的,因避債或違法而潛逃境外時,子女長時間在沒有法例保障下,極被動地成了遺棄兒童,被剝奪了健康成長的機會。這也是阿展,認為本澳相關收養制度不完善之處。「這個社會的規範是,做父母的可以不簽署,但您要負責任,若您沒有能力養他,但您也該告訴他您是關心他、愛他的。您的家沒有這能力並非最大的問題,但至少要讓人可以陪伴他,讓他知道這世界有人關心他,跟他建立關係。有人因為自私不理會、不探望子女,我們是否要有一些法例去保護小童成長?我們人類與動物有別,我們除了兩餐,還需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當中依附、陪伴才是重要。工作人員代替不到父母。這需要有法律去保障兒童得到應得的家庭教育、應得的成長空間。如果做不到,應該讓一些較有能力的家庭接手。因為孩子遭遺棄的年紀越大,他的憤怒與反叛性就越強。小孩子最好是二至三歲被收養,因為他的依附依然很大。超過四歲的話,他有了自我的思維和人格之後,再重新建立相處,需要更大的耐性和時間。

試養

阿展表示,收養孩子是要經法院進行試養的,他認為這方面當局做得不錯。「因為不是每個家庭都適合收養的,不是每個父母都會做人父母的。要觀察一下,了解家庭的設備、父母的教育方式、小朋友的生活歸屬感等。」他建議當局可開辦一些「同儕小組」、「父母小組」、讓兒童心理治療師為準領養父母提供資訊和經驗。「唔係話我們的父母點教我們,我們就點教小孩子的。每個人成長的認知都不同,小孩亦已經有一定的特質,不像嬰兒那樣可以慢慢摸索,有收養孩子的父母,參與小組彼此分享是一件好事。」

是福不是禍

阿展提到,自己家庭因收養小朋友而得福,「不是我們幫了小朋友,而是他帶給我們很大的福氣。」他承認照顧的過程中,認識自己多了,亦更好的學習管理自己的情緒,他形容小朋友就像一個「吸盤」,會模仿大人的行為,因此也時刻提醒自已,要如何與小朋友相處。他舉例有時候叫喊孩子十聲都不獲回應,於是他尋找與他溝通的方法,請教孩子期望父親如何叫喚他,避免自己要大聲呼喝,結果小孩表示,可以拍他的肩膀示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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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收養的心理準備

阿展將收養比喻為進行婚姻一樣:「正如夫婦結婚,不會因為對方有病或性格不合而分開。夫婦的關係需要努力持守。與小朋友的相處也是同一原則。會否因為他有病我們就不要他?無人知道小朋友的將來,可能是棟樑也可能是反叛者,我們作為養父母,在小孩的成長中我們只是給予陪伴、依附與愛。至於他長大後的經歷,要他自己走出來。作為父母,不能把孩子塑造成自己想要的模樣,也不能當孩子變得不如自己所想時,就放棄他。如果一碰到困難就後悔收養,這是千萬不要得的想法,當初行得第一步,就如結婚簽紙一樣,承諾一生對孩子都視如己出!」

若孩子長大後想找回原生家庭,如何面對?

明白到孩子始終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阿展坦言已有心理準備,他日孩子可能會想尋找親生父母,他表示假若有此一日,自己和太太仍會盡力幫助他。「今天我們盡力愛他,陪伴他成長,但如果他長大後要離開我們,回去原生家長身邊,這不應該是我們在收養過程期間去煩惱的,從有意收養時應該已經要考慮到。文件上他的確是我們的孩子,但孩子知道自己非養父母十月懷胎生出來,有一日他可能會問「為甚麼當初父母會忍心遺棄我?」孩子想找原生家庭,未必因為他想放棄養父母,可能只是想要一個答案,我作為領養父母是有這個信心的。

如何面對孩子跟我外表的差異很大?

阿展認為,別人對外表不相似的疑問一定會有,要先處理自己的心態,並給予孩子正確的家庭觀:「父母愛您、疼您,無論別人怎樣說,您都是父母最寶貴的孩子」。他同時指出,有時也不用直接回應:「為何您與父母的樣子並不相似?」「因為我靚仔」;「為何您個鼻會長成這樣?」「因為醫生做手術時壓扁了」。他強調要讓孩子明白:「這個家很愛您;這個家庭與其他小朋友的家庭沒有分別,別人如何評價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父母如何評價我。」

苦中一點甜

提到囝囝,阿展笑逐顏開,表示囝囝的出現,為家中帶來很多窩心畫面,例如孩子會突然對太太說:「媽媽很美」,也會忽然走過來擁抱和親吻自己。當孩子對養父母建立信任後,亦會主動送上關心:「媽媽,痛嗎?您看了醫生未?」但另一方面,囝囝反叛的時候,一些衝口而出的頂撞說話,亦曾令阿展淚在心裡流:「有時鬥氣,可能也會說你不是他爸爸這類說話,當然聽到會很傷心,但同樣我們也要避免說『我唔要您了』這類原生家庭中創傷性的話,我們不是聖人,也會傷心憤怒,但我們會學習轉化。」

最後,阿展根據自身的經驗,給打算收養孩子的夫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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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族:要考慮整個家族對收養行為的認同性,否則養兒在成長中可能會受到不友善的對待;
  • 價值觀:夫婦在養育和管教上要有共識,不能只顧「傳宗接代」,同時要避免兒童變成雙面人;
  • 空間:夫婦忽然有個孩子,適應過程並不容易。在人與人的角力中,家長與孩子也需要空間。可以跟其他父母商量輪流看管小孩,令夫婦偶爾有私人空間,兒童也可以認識其他孩子。
  • 一生一世的承諾:「接得他回來,就要視如己出,也要預期他會激怒您,因他也是一個個體;家長需要不斷的進修相關知識,幫助孩子成長;
  • 經濟的準備:並不需要十分富有,但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愛他,也有為他的將來準備。所以要有準備一些學習基金。
  • 如果老是想著「孩子是領養的」,這會成為一道隔膜。要自然地跟他分享生命,培育他。不要抱著「補償性心態」去可憐他,這對家長與孩子來說都是枷鎖,反而會令養父母的每句話都成為創傷,對每個動作都思考背後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