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梓瑜:公共利益應該建基於普世價值上

013 公義何價? 紙本月刊

文:未熄

網址:https://aamacau.com/?p=8310

時間:2014年05月12日 12:12

時事評論員蔡梓瑜認為,善豐事件發展至江門同鄉會願意「送佛送到西」,在司法訴訟方面提供支援,「是在多一個層面形成互動、衝突會越來越激化。」他這樣分析:「首先,我們很明白小業主的處境。我認識一些小業主,以及一些在私下幫忙的法律界人士。他們相當憂慮憑小業主的時間、精力,難以抗衡商界利益。這在前一天(15日)從黃敏生身上已經看到這種態度。」

蔡梓瑜︰「他認為公帑墊支是不合理的,而動用人情是合情但不合理。」

蔡梓瑜︰「他認為公帑墊支是不合理的,而動用人情是合情但不合理。」

三個激化

蔡梓瑜認為,現在需要一個冷靜期,讓小業主充分考慮大部份人的想法,而不是不斷提出許多種方案:它們給小業主們形成很大壓力。「當然,我們明白,小業主也應該有一種公義的態度:如果你們不追討,是會在多方面為他們帶來損失,包括在社會上的形象,以及公帑無法讓他們透過起訴去討回。第三,也讓政府承擔了應該由個人追討的責任。第四,容易讓人繼續有口實批評政府『自己人查自己人』。」但他又認為,目前在小業主中是有足夠的聲音和有能者讓他們作考慮。

第二個激化,是在於政府沒有把握時機,去平息民怨。蔡梓瑜主張,政府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甚至是去與檢察院和廉政公署一起考慮,當中是否有行政違法或貪污的狀況。

「賈利安局長都承認了,當年是有在批則上簽名的。所以是不可以把責任推卸給當年的工程師已經退休或者逝世的。」

法務局局長也曾暗地裡提到,如果訴訟是牽涉到政府,政府也很可能成為訴訟對象。「政府是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由檢察院和廉署牽頭,以及包括公眾和各界代表,以及專業人士,讓事件有好好的考慮:現行的法制有否漏洞?如何在現今法律制度中找到可行的基礎,進行相關刑事或歸責起訴?現行的法制一定有很多漏洞,如何改善?

另一個激化是,表面上有些善心人和同鄉會代表出來墊支,但那不過只是墊支。蔡梓瑜表示,在一個法治社會裡,當一件事不能靠法律去解決的時候,透過司法秉公處理,而是動用善心人,這是相當的悲哀,也是不值得鼓勵的。「小業主要充分考慮到,當他們要接受這『善款』的時候,將來可能承擔的責任是怎麼樣,又有沒有條件去歸還呢?因為他們當前處於兩難局面:一方面,他們很清楚站在公義,他們應該起訴,但在現實、人情感受上,他們又的確已經相當疲累,又沒有代表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去啟動這些程序,以及調動更多資源去形成業主的群組去持續抗爭和處理法律上的事情?所以我會看到在多方面的激化,而非大家表面上看到露出曙光,好像問題解決了那樣。」他認為,此例一開,會強化自己的盲點和不足。透過目前豐盛的財政收入,只會把問題窄化成只用錢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就不成問題。在問責、能力上,以至有能力的中低層公務員晉升上,「都看不到前景」。「大不了就是拖,就是運用『語言偽術』,或者金錢去處理問題。當政府用錢處理不了,就交由社團和金權負責。慢慢會看到,我們的政府更不會意識到如何用行政手段、體制改善,讓澳門的公民社會、司法體制,以至民生有一個制度化、法治化的發展。」

小業主抗爭合理,也需要理解

如何看公共利益、法律和社會公義的關係?蔡梓瑜認為,公共利益應該建基於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上。在善豐事件中,政府、小業主協商了很長的時間,但從工務局公開的會議記錄中,顯示了目前的機制並不能有效地捍衛法治。所以小業主被迫佔領街頭。他認為即使是第一次才算真正意義上的阻街,對公共利益的影響不構成很大傷害,跟本不能與較早前台灣佔領行政立法機關相提並論。從媒體超網上的互動,我們了解到相當多市民不大覺得佔街會影響他們出行,甚至是體恤、理解小業主的狀況。他們是長年累月的有家歸不得,而佔領行動不過導致一、兩次的出行的不便。蔡續指:「第二次小業主已經退到行人路、路邊、停車場。」而署任行政長官的行政法務司,聲言不能容忍違法行為,是過份強調法治:「法治應該是為作為普世價值的公義服務,而不是公義淪為法律打壓的工具。」另一方面,他認為公帑墊支是不合理的,而動用人情是合情但不合理,「因為本來就應該用正式的法律體制處理,而非透過邊際性的、人情冷暖的措施來處理。但在澳門這種人情味濃厚的社會中,我們被迫接受這狀況。將來我們更應該透過賠償基金、司法體制,以至廉署或獨立委員會的介入調查,重新考慮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他認為,在公共利益和小業主利益之間,需要首先體恤、明白小業主的苦況,他還是覺得目前應該支持小業主重建。

反思公民教育

被問到商人、社團墊支反映了公民社會的什麼狀態,是否意味金權來臨?長期從事教育工作的蔡梓瑜表示認同,「因為自從前任行政長官透過賭權開放,我們已日益變成一個金權和庸俗的社會。看看現在的大學生的價值觀是怎麼樣!賺錢、包裝自己的形象,以及已經把所謂才學、知識、品德『擺埋一邊』。」

「他們覺得現在的澳門社會,你能賺錢就『叻仔』。能夠用錢擺平公眾利益,你就是大慈善家。而在個人發展與事業方面謀求的是很狹窄的。這些反映了我們公民社會透過一連串派糖、很福利主義的狀況,讓公民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覺得政府、社會慈善團體,有事就由它們承擔責任,而非透過知識、公義的抗爭,對法制的重新評估,以至是作為知識份子應有的、公義的發聲,去處理這些事情。」隨著現金分享的價錢不斷升級,以及更多派糖措施,讓年輕人在公民社會發展上的能力越來越薄弱、價值觀逾趨功利、現實、金權、庸俗。

蔡梓瑜認為,在教育體制,無論是中、小學,以至是新成立的人才委員會,都應該大力提倡公民社會的倫理、道德,以及普世價值。「特別是現行的公民教育,是很中性的、守法的道德,而不涉批判和獨立思考,以及對公民社會的一些普世價值的爭取。」與此同時,在委員會中,他從沒聽到有「以德為先」或者「才德兼備」作為挑選人才的準則的提法。「所以你會看到,政府、民間團體,公眾的諮詢委員會,都是趨向一種功利的,而不是公義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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