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有限」?政府決定豁免公開競投綠巴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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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8191

時間:2014年05月7日 22:22

特區政府公報今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即以往由維澳蓮運營運(綠巴)之標段的批給。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今日對傳媒表示因「時間有限」以及為了確保服務不受影響,故現正積極與本地一家擁有相關經驗的公司加緊接觸,直接磋商承接維澳蓮運營運路線服務的條件和安排。

Wong Wan
汪雲在出席路氹一活動時,被問及政府決定豁免公開競投並以「直接磋商」方式批出綠巴路線的原因。他指出政府必須在下月底將綠巴服務恢復正常,考量了時間上的安排以及確保服務不會中斷,故豁免公開競投並以「直接磋商」方式批出。

汪雲表示目前局方正密鑼緊鼓地與本地一間具有「營運大規模車隊、管理大量司機」公司進行直接磋商,預計本月內可以向外公布進一步消息。他又指合約內容包括必須承諾聘任維澳蓮運在職員工,並保障員工的福利待遇等。

兩名直選議區錦新及何潤生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無法接受政府做法,逼市民去接受。區錦新指維澳蓮運事件後,政府遲遲不做事,現在突然公布直接批給方式,令其他有興趣經營者沒有機會,令人覺得「官商勾結,私相授受」。何潤生則認為今次直接批給方式是再次被逼接受,亦顯示出政府施政能力不足,處於被動,往往見步行步。

交通事務局於新聞稿指出,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自去年12月4日正式破產,基於公共利益,為確保巴士服務不中斷及保障員工的就業權益,特區政府經法院批准租賃維澳蓮運的企業以營運巴士服務至今年6月30日。

新聞稿又指,惟因應重新公開競投需時約九個月至一年,而有關企業租賃合同快將屆滿,進行批給程序極具緊迫性;為確保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得以正常及持續運作的公共利益,且考慮到經營公共客運服務的特殊性,需由具備適當經營能力的公司承接營運,故此必須儘快以直接磋商方式對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進行批給,以保障廣大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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