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姐倡議:議員牽頭 各方參與推動解決

2014-03-14 善豐:關鍵時刻 專題報道

文:採訪、文:葫蘆

網址:https://aamacau.com/?p=7223

時間:2014年03月14日 0:00

善豐花園事件迄今仍未有實質可解決的進展,直選立法議員關翠杏建議,由不同利益代表立法議員、法律界及社會人士組成關注或協助小組,協助小業主尋找可行解決問題之道,期推動事件能夠得以妥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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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善豐事件,現時提出解決途徑主要有三。一是政治解決,即由特區政府負起全責處理,而這做法就意味要動用公帑;二是透過司法訴訟,追究事件責任者,若小業主勝訴,那就是可向相關發展商索償;三是各方坐下來,協調一個解決問題方法。然則,無論哪個途徑,業主都要選擇對樓宇如何處置的方式──是重建還是復修?

一直關注善豐事件的直選立法議員關翠杏表示,很明白小業主的心情,「他們的處境值得同情,突然發生一件這樣的事。明明安安樂樂,但突然明天就無家可歸。這種突變對他們來講,好難接受。」她認為,小業主要追究政府在對建築監管的責任是合理的,然而,如若要政府負起所責任,在法制上未必可行。「小業主的期望值同政府可以做到的職能有差異。以小業主的角度,他們會質疑可能在施工期出現偷工減料、或工程未符合法律標準,但政府批准了。在此方面,政府的確有其一些責任,但是否等於政府要承擔所有責任呢?這是小業主的期望(政府要承擔所有責任)。從治理的角度,政府對居民有援助的責任,遇上突變。若期望政府推動所有的追究,甚至賠償等等這些問題,則可能涉及澳門的法制。因此,雙方難找到較滿意的方案。」

至於提起司法訴訟之道,關姐以過往參與許多協助工人勞動訴訟案件的經驗所認知,以澳門現實情況,一旦行司法程序的話,則是經年累月,而且程序複雜。「小業主在此一方面,某程度接受不了。」再者,還要留意在法制上,有追討責任的時效性,這也需要考慮其中的要素。另外,更要關注的可能發生情況是,若小業主要告一公司法人,即使贏了官司,該法人有可能「消失」。一旦法人「消失」或「不存在」時,相關的債權也跟著「消失」了。現存的制度就是如此。

另一方面,善豐事件經過年多時間糾纏也出現多重因素,當中,小業主之間的互信程度也可能不高,同時對政府又不信任,對其他出面協助人士或團體或有少少憂慮及懷疑。這對小業主在爭取得到妥善解決事件,也就存在了難度。

因此,關翠杏建議,由不同利益代表立法議員、法律界及社會人士組成關注或協助小組,協助小業主尋找可行解決問題之道,期推動事件能夠得以妥當處理。「可否由立法會一班議員去組織一個關注小組或協助小組,作為民間關愛咁樣去協助小業主,讓他們有信心啲。」

她表示,對責任追究、樓宇重建又或者協商等事,可以「分頭或分途」處理。

目前,開鍵是小業主作出決定,究竟是重建或復修?一旦有方向或決定,政府才可從旁協助。若復修,小業主日後只能自住,因為或會有擔心樓宇的價值;若要重建,就要快,不過,這需要所有小業主同意,又涉及集資。「但在小業主決定前,需要有可信賴人士或組織,而且又清清楚楚告之他們每一條路可以點行,以及可能出現的結果」。 關姐強調,要有多個方案給小業主去評估及選擇,才能作出決定。

關翠杏提醒,善豐花園事件愈拖延時間,對小業主愈不利。因此,現在需要務實地推動事件得到妥當處理,切不可再議而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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