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矛盾是怎樣煉成的?

2012-02-17 反思地域衝突 專題報道

文:劉異

網址:https://aamacau.com/?p=595

時間:2012年02月17日 9:09

「無窮無盡地片面輸血,無窮無盡的片面照顧、優惠,……這種只一味提供權利卻不要求義務的愚蠢作法,……不僅不能使受照顧的少數群體對此感激,反而不斷強化了他們的特殊公民觀念,不斷地強化著少數群體的意識,淡化著其國家意識,弱化了其對國家主流文化的認同,進一步強化了這些群體對國家主流文化的排斥。他們不斷向國家要求更多的特權,並且將本身的一切困難、一切不幸都歸罪於國家和主體民族的所謂『壓迫』和『歧視』。」

 

以上一段文字中所指的「少數群體」,是指最近引起港陸區域矛盾的香港人嗎?其實是針對中國政府對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檢討」、「反省」以及「指責」少數民族享受特權的常見立場。在網絡上,隨便搜尋關鍵詞「中國民族政策」,類似立場的文章比比皆是。

 

中國「民族政策」的爭議,與近日熱議的港澳地區與內地社會的文化差異、區域/族群矛盾,有甚麼關係呢?如有留意內地網上港陸論戰的文章,讀者當可發現,這些評斷也是近日不少內地人非議香港人時的主要觀點。

 

當下港澳地區的生存與發展,全靠中央和內地的支持,幾乎成為中國社會的「常識」。於是,為甚麼獨厚港澳地區,為甚麼港澳人享有特權,內地人心中的這些疑問,遭遇上港澳人長期遊離於中國國族建構的過程外而形成的心理結構,在偶發事件中爆發情緒化的衝突,並不令人意外。

 

篇幅所限,本短文嘗試簡要整理港澳依賴內地的「常識」是如何形成,踫上港澳社會的後殖民/冷戰雙重情緒構造,煉成了族群矛盾的心理基礎。

 

少數民族政策:一國兩制的概念源頭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鄧小平一九八四年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的談話中,以往一般認為是延伸自葉劍英一九八一年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的構想。但香港大學法學院鄭戈教授追溯一國兩制構思的源頭,遠至中共建國初期解決「西藏問題」的模式。一九五一年五月在北京簽署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定》十分清楚地表達了「一國兩制」的核心原則:承認當地現行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只有當該地區的人民主動要求改革時,方可循序漸進地進行改革。國際關係學者張文木也指出了「西藏方式」與「香港經驗」之間一脈相承的關係,以及兩者對解決「臺灣問題」的可能貢獻。其共同的核心概念是設立民族/區域自治區,而這個制度的重要原則之一,是政府幫助該等地區的發展。

 

建國後,中國政府管理少數民族的方法,主要是列寧和史達林版本的民族/區域自治區,尤其是來自史達林版本的蘇聯模式。以劃定少數民族自治區/自治縣的方式,強化民族標識、突出民族性,把民族問題高度政治化。這使得各民族把自治地方看做是本民族領土,把自治地方的資源看做是本民族資源,認為自治地方應由本民族的語言、宗教和文化為主導,應由本民族幹部來領導和管理。在強化民族意識和民族主義的制度安排下,各民族領導者往往被認為是本民族利益的最高代表,是自治地方框架內本民族利益的代言人。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把族群與地域正式掛起鉤來,使各個少數族群獲得了某種獨立的政治身份、政治權力和「自治地域」,確保了「少數民族在自己的自治地區內當家做主」,確保了在行政體制、幹部任命、財政管理、經濟發展、文化教育事業等各個方面少數族群可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優惠政策下得到較快發展。但是在這些制度的建立和推行的過程中,「自治區」必須服從整體國家發展戰略,在全國一盤棋的思路下規劃本身的發展。

 

北京大學社會學學者馬戎教授進一步指出民族自治造成民族隔閡,加深民族對立,阻止民族融合。民族自治實質是民族隔離、民族分化。民族自治,從道理上分析就是說這個國家不屬於這個民族。如果各族屬於同一個國家,各族都是這個國家的主人,那為什麼還要搞什麼自治?少數民族自治,漢族又不自治,那這個是誰的國家?民族自治反而使少數民族認為中國是漢族的國家,自己不屬於中國,所以才需要自治。民族自治本身是個帶有「大漢族主義」的民族歧視政策,潛意識認為這個只是漢人的國家,是不屬於少數民族的,所以才需要另建一個政權給少數民族。如果這個是全民族的國家,還有必要再搞一個自治嗎?

 

這種效果在港澳特區更明顯,「一國」基本上是單向的,指向中國政府對兩個地區的實質管治,而港澳人民無法以中國公民的身份參與國內的政治、公共事務,在本地也被以居民的概念替代了公民的權利。

 

禍福相倚:有口難辯的政策優惠論

 

當然,在民族自治制度下,政治控制不可避免,而為了政治控制的合法性,中國政府在經濟上大力扶持少數民族。除經濟因素之外,中央政府還給予一系列優惠政策來安撫少數民族,例如計劃生育、教育、政府工程,甚至法律等方面。對比港澳地區,兩個特別行政區由於歷史原因,雖比一般的民族自治區自治程度更高,但仍有很多基本的共通點,例如「保持原有生活方式不變」、「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等。對少數民族的經濟扶持邏輯,甚至也延伸到比內地經濟水平更高的港澳地區。尤其在二零零三年開始,因SARS造成的經濟波動後,中國政府公佈的「挺港/澳」措施不停,在CEPA框架下每年有新名目。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研究中國政府對少數民族的各種優惠措施,發現並沒有導致非常積極的效果,有時反而增加當地漢族人口和少數民族之間的矛盾。在很多問題上,漢族和少數民族同樣對中央的政策感到不滿。如果把這些優惠政策解讀成為中央政府給少數民族的「好處」,但控制分配這些「好處」的往往不是少數民族人民本身,而是一個越趨穩定的統治集團。這裏既滋生了分配者的腐敗,也催生了少數族群的不公平感。

 

問題是,中央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援助可能是真實的,但對港澳地區的供水供食物、旅遊自由行政策、經貿開放措施等,是一種援助嗎?中國從世紀之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逐漸融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體系,從長期的人流物流的單向流動,必須過渡到雙向流動。港澳地區在這個階段,扮演了中國全面開放前的試驗場,起碼應該如一般雙邊貿易般,是一種互惠共利的關係。

 

內地對港澳經濟恩賜式的優惠印象,部分是港澳本身的政府、商界、社團、媒體所造成,每次與中國領導人的會面,總是離不開中央會給怎樣的優惠政策,或者是感謝中央的支持等等。於是,「香港如果唔係有我哋大陸支持,一早玩完」並不只是少數內地人在鏡頭前的狂言,而是普遍的「常識」。

 

港澳地區:殖民/冷戰的雙重情緒構造

 

重讀十多年前文化研究學者陳光興對台灣族群衝突的研究,本省藉老一輩「多桑受到日本殖民主義歷史經驗的型塑,對立於子女們成長於國民黨冷戰流亡政權體制之下,其統治機器透過「國民」教育灌輸反日親美的「中國」民族主義思想,以及「國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強制措施來打壓其他「方言」,並且以高壓政策清除日本在戰後的文化影響力」,選擇以激烈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些經驗對曾經生活在港英或澳葡治下地方的人,並不陌生。殖民地歷史經驗,將港澳人的生活與中國的近代發展史分割開來;東西方冷戰格局則進一步使部分外逃的內地人曾將港澳作為恐共/反共的避秦之地。對回歸中國第一代的港人來說,他/她們確實歷經了某種程度的現代化歷程,看到殖民統治者的相對先進之處;被統治的港人確實親身體驗了初步現代化的「果實」,並且養成了──現代化的英國,現代化中的香港,落後的中國大陸── 的階序性世界觀。近年,中國大陸在總體經濟上已經超越英國,部分省市的經濟總量超過香港,但數十年累積的現代西方生活方式,部分香港人在情感上並沒有放棄前述的階序性世界觀。

 

放在香港港鐵上港陸衝突事件來看,香港青年嘗試用不熟悉的普通話勸阻內地兒童進食行為,因受到譏笑普通話水準的回應而情緒失控。政權全面性的轉變不是簡單語言的轉變而已,從港英時期的「強勢英語」,到回歸後的「強勢普通話」,它同時是族群間文化衝突及歧視的來源。更糟的是普通話在內地不僅被當成官方語言,同時還打壓其他語言,甚至造成語言之間的階序,使用普通話是身分地位的權力象徵,造成階級上的權力邏輯,一如孔慶東的邏輯。香港人恐懼的是,在普通話及其代表的價值觀取得宰製地位的未來年代裡,現時生存的一代,他/她們能夠使用的語言將被剝奪,成為「沈默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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